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53万 ,社会承受的养老压力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老有所养,病有良医”成为重要课题 。而在医养结合难题面前 ,长期护理保险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1 看病花4万,保险承担超九成
家住山东省青岛市珠海路街道的郭丽,虽然说不清医养结合的类型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缴费机制,但她清楚,自从给瘫痪在床的父亲和已变成植物人的母亲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之后,家里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了。
郭丽给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算了一笔账 ,2010年到2012年,父亲住院6次,个人负担医疗费2万元;母亲住院4次,个人负担医疗费4万多元。
2013年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后,社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周至少上门巡诊2次,给老人更换尿管胃管、活动关节、翻身拍背。“近两年,父亲的护理花费经报销后仅需支付2000多元,母亲的护理费1800多元,而且再也没有住过院。”
今年1月1日起,不仅像郭丽这样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青岛农村地区也被这一制度覆盖,城乡参保人达810万人之多。
5月1日,《 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从发展原则、规划与设施建设、服务体系、服务规范与监督、扶持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继续推动医养结合在青岛落地生根。有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支持,有了养老方式的探索创新,青岛医养结合的路越走越宽,百姓的选择也越来越多。
2 失能老人护理,长期护理保险扛大梁
2012年,青岛市出台《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试行)》,以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问题。该制度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结合的养老护理机构、社区医疗机构为主要载体。规定,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 、城镇非从业人员,均应该同时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护理保险费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行筹集,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另行缴费。民政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2000万元打入基金。
今年1月1日起,制度扩大到农村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根据参保人的不同情况,护理方式分为:入住定点护理机构(老年护理院、养老公寓)接受长期医疗护理(简称“院护”);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简称“家护”);在社区接受巡诊护理服务(简称“巡护”);入住二 、三级定点医院接受医疗护理(简称“专护”)。
参保人“院护”“家护”“巡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个人负担4% ;“专护”发生的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个人负担10% 。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经办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之间实行定额包干结算的控费管理办法,即对“老护”“家护”“巡护”费用,按照每床每日60元结算;对“专护”费用,按照每床每日二级170元、三级200元结算。
家住市北区宁化路的程余伟老先生因偏瘫卧床十多年,其在医院住院2个月的总花费达到14万元,报销后个人负担2万元。在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后,在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住院1年时间的总花费不到2万元,报销后个人仅需负担1千多元护理费。在减轻个人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得到了更加专业、细致的照料服务。有了长期护理保险,医养结合以更多形式走入老年人的视野。
3 医养结合走进多种养老方式
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认为,青岛医养结合的路能够越走越宽,与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无关系。“近几年,市民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密切合作,在老年人医疗、养老、社保政策上既保持了政策独立,又保证了政策对接。”曹勇解释,老年人在门诊看病,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或大病门诊统筹金支付相关费用;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看病,也可以通过医保支付医疗费用;而不管是选择机构或居家养老的老人 ,都可以通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用;老年人需要用养老金自付的,只是床位费和生活费。“医养结合渗透在每一种养老方式中,老年人的选择更多,也更随意。”
据曹勇介绍,全市机构层面的医养结合主要体现三种形式。一是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聘请专业的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方面的服务。二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合作服务,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从事医护服务,并承接双向转诊。如黄岛区中医院承接了黄岛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医疗护理服务。三是医院转型为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或投资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如李沧区的圣德脑血管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城阳区新泰康中医院投资建设了新泰康养老院。
而在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方面,青岛市也做了积极探索。如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医护理照料服务;卫生部门建立的医联体,将医护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社会组织也通过在社区里建立居家护理站提供护理服务。目前,青岛有400多家机构开展了居家医疗护理照料,遍布城区大街小巷,服务居家失能、半失能人员1.6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1.5倍。
4 长期护理保险撬动医养资源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就像一个杠杆,撬动了医养结合的各方资源。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认为,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不仅需要有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作为基础,还需要完善的护理评级和管理制度作为支撑。而我国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现在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果按照社会保险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从居民的收入中再拿出一块缴费,恐怕公民意识还有待加强。此外,政府也需要拿出一部分来补贴,这个确确实实需要严格地进行科学测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也表示,我国现阶段老年护理事业存在成熟护理体系尚未建立、护理资金严重缺位两大突出问题。她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具体方案可参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的立法是长期护理保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建议尽快推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进入国家立法,搞好顶层设计。通过立法,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支出责任。在明确政府财政责任的同时,构建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来源,以此来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驶入快车道,让老年人及其家庭尽快受益。”曹勇表示,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逐项理顺医养结合中的医疗、养老、社保、财政补助等政策,出台鼓励各类资源进入医养结合领域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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