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济南不让卖原煤了 明年可享优质煤补贴

2015-12-12 09:5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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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济南12月11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政府发出通告,明确在济南行政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商品煤,本次禁燃禁售的高污染燃煤主要指原煤,市民常用的蜂窝煤和煤球不包含在内。

  近日,济南再次笼罩在浓浓的雾霾中。为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济南市明确在辖区内禁止销售硫分(St,d)>0.6%、灰分(Ad)>15%的商品煤,禁止燃用硫分(St,d)>0.6%、灰分(Ad)>15%的商品煤。

  这一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这是济南市首次发文禁售高污染的燃煤。”济南市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介绍,硫分指的是煤炭中硫的含量,灰分是指煤完全燃烧后剩下来的残渣,二者的数值越高,燃烧后对空气的污染也就越大。“如果标准提高一倍,那么排放的污染物也会降低一半。”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济南此前执行的都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标准,规定灰分(Ad):褐煤≤30%,其他煤种≤40%;硫分(St,d):褐煤≤1.5%,其他煤种≤3%。济南的新标准将比这一国家标准提高一倍多。

  据介绍,此次主要是针对企业使用的原煤,市民平时使用的蜂窝煤和煤球不在这一范围内。“标准提高后,价格肯定也有所上升,但是市民平时使用的块煤大都是无烟煤,标准基本都在提高后的标准范围内,因此提高标准对市民的燃煤支出影响不会很大。”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如果违反这一标准,将按照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来进行处罚: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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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济南市民可享优质煤补贴


  济南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济南市散户燃煤约每年200万吨,其中市区散户燃煤预计在每年40万到50万吨。这些散煤的燃烧没有任何防治措施,低空直接排放,全市散煤污染物排放量甚至高于工业燃煤的总排放量。

  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曾表示,这方面的治理,可以利用价格杠杆,由政府提供补贴,提供大量平价或低价优质煤,从而压缩劣质煤买卖空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优质煤的补贴在京津冀地区已实行多年。补贴金额也在逐年提高,2015年北京在市级奖励200元的基础上,有7个区县又提高了补贴标准,再分别补贴200元至500元。

  11日,济南市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的优质煤补贴政策正在制定中,将针对蜂窝煤、煤球等型煤,“预计明年市民就能享受到优质煤补贴了。”

  本报记者 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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