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14日讯(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方文 李国荣)12月13日晚,李沧交警大队在辖区黑龙江中路与规划六号线设置固定岗,查获酒后驾车违法1起,“小红车”违法1起、超载违法2起、其他违法行为11起。
12月13日晚,李沧交警在黑龙江中路一路口设岗执勤。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B866××的东南牌小型汽车驶来。司机看见民警查车后急忙减速欲躲闪,执勤民警立即指挥其将车停到路边。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满身酒气,经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了解,当事人魏某的家属虽也坐在车内但并无驾驶证,民警帮助其多方联系另寻驾驶员,结果仍无人帮助其开车。执勤交警只能临时为违法行为人充当“代驾”,将车开到其家中。魏某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受到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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