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2月14日讯(记者韩笑通讯员孔进严文达冯晓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济南市提前获得2016年中央财政试点补助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计划中相关项目建设。
济南市将按照实施计划,把资金尽快安排到具体项目,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实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与实施,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海绵泉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防止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有效途径,对于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济南市成功跻身国家海绵城市试点,2015—2017年为三年试点期,总体规划43个项目,总投资73.7亿元。根据中央财政政策安排,三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补助总额20%即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今明两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资金10亿元已拨付。
截至目前,济南市规划内43个项目中已开工26个,开工率60%,已完成投资27.38亿元,占试点项目总投资的37%。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