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2015-12-17 11: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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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财政票据票面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公安厅升级了原有公安交警非税收入征缴信息系统,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15年12月20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同时旧版财政票据将于12月21日起停止使用。日照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您手头尚有2015年12月20日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旧版处罚票据,不要等到车辆年检时再集中处理,请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款项缴纳。自2016年7月1日起,公安交警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各征缴渠道不再受理旧版票据缴款,手中仍有旧版处罚票据的,需持旧版票据到原出票单位制定地点换取新版票据后才能缴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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