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印发了《2015年经济困难社区运行经费补助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办公、保必要支出、保正常运转”的原则,对全区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以下的农村社区进行运行经费补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900万元。
为鼓励经济困难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崂山区今年加大了补助社区享受的补助金额,每个享受补助的社区,补助资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区政府按照每个社区30万元的平均数,将补助资金900万元一次性拨付街道。街道按照有关程序确定社区具体补助的金额,确定补助金额时要充分考虑社区户数、社区资源及发展前景等实际情况,重点向水源保护地和风景区范围内限制发展的社区倾斜。
经济困难社区运行经费补助工作,既能减轻经济困难社区负担,保障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又能促进经济困难社区发展,提高社区经济“造血”能力。
[编辑: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