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22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关于国I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意见》(青环发〔2014〕59号)和《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补贴意见》(青财建〔2014〕198号)要求,市区国Ⅱ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标车“黄改绿”可以申请补贴。
据了解,补助资金申请的受理期限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为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资金发放时间,逾期提出补助资金申领的,不予受理。下周二(12月29日)是可以办理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各位符合办理条件的车主在下周二到车辆注册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逾期将不再办理。
各辖区窗口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市南区行政审批大厅:宁夏路286号,电话88729513。
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鞍山二路48号,电话81632208。
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电话84670025,84670026。
崂山区行政审批大厅:仙霞岭路20号政务办理大厅三楼(法院南门对面),电话88036086。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江山南路666号,电话68976508。
城阳区行政审批大厅:山城路195号,电话87868084。
通讯员 孙俊杰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