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2月23日晚间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其中提到保险企业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除披露相关股票名称、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
《3号准则》指出,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
《3号准则》还规范了披露方式。明确披露的时间和要求,增强操作规范性。同时,为增强政策覆盖面和公平性,《3号准则》要求保险集团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适用本准则,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上市公司股票,达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举牌标准的,参照适用本准则。全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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