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万妈妈符合二孩政策 明年新生儿或超12万

2015-12-26 06: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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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中国人口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日前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时间设定为2016年1月1日。这意味着如果草案通过审议,明年元旦起,全面二孩政策将在全国同时落地。

  12月25日,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青岛单独二孩实施的情况、符合全面二孩政策人数以及青岛现有的产科床位资源等做了介绍。如果明年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加上恰逢猴年等因素,青岛出生人口数有望达到或超过12万人,并在今后几年持续出现人口出生高潮。

  单独二孩

    6万对夫妇已提出申请


  市卫计委副主任杜维平介绍,自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青岛市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据杜维平介绍,截至2015年11月底,青岛市全市共有60275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占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夫妇(115726对)的52.1%。其中共批准56320对,已生育12722人,生育数占已发证数量的22.6%。全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有1100万,申请了176万对,占符合政策的16%;青岛申请单独二孩的数量占全国的3.4% ,占全省的八分之一。截至今年11月底,北京 单独二孩申请数量为58839对,批准的数量为53396对,这两项数字均低于青岛。

  “青岛单独二孩申请数量较多,一是因为青岛实施计划生育比较早,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人口数较多;二是因为山东地区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比较深,全省范围来看,居民的生育愿望都是比较大的。”杜维平表示,青岛单独二孩申请数量和出生人口数量符合预期,单独二孩政策的平稳实施,也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积累了经验。

  全面二孩

    岛城百万人符合政策


  据市卫计委统计,青岛全市约有100万个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全面二孩政策,占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的67.6%。

  按照有关研究测算,如果符合政策人群中有30% 生育二孩的话,新符合政策和存量的叠加,每年二孩生育量可能达到7至8万,再加上每年5万左右的一孩生育,今后的近三年,全市每年生育人数可能达12万左右。

  市卫计委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出生新生儿57484人,较去年同期减少26847人,减少31.8%。预计全年出生较去年减少3万人左右。杜维平介绍,今年出生人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属相偏好。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中,一部分人将推迟到明年生育,一部分可能已提前生育。“例如,2003年羊年的时候,全市出生人数为4.8万。2004年猴年的时候,出生人数猛增到8.1万人。”

  受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数量较大、属相偏好等因素叠加影响,虽然全面二孩落地时间较晚(怀孕能生在当年仅剩3个月时间),但是综合上述因素看,明年出生仍有可能达到或超过12万。“我们提醒有生育计划的朋友,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生育时间,尽量减少扎堆生育带来的不利影响。”

  落地时间

    全面二孩落地全国统一


  “与单独二孩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主决定具体实施时间不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定为2016年1月1日,一旦今年12月27日闭幕的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草案,就意味着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统一实行,各地之间没有时间差异。”杜维平表示,面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新变化,以及今后几年新生儿数量迅速上升的情况,下一步,市卫计委将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实际,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面二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举措

  取消二孩以内生育审批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育龄群众合理安排生育计划,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二是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措施。取消二孩以内生育审批,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并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

  三是做好政策衔接和相关公共服务。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短缺问题,确保母婴安全。在公共服务方面,协调和推动相关部门合理配置托儿所、幼儿园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人口需求。 四是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对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大帮扶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五是做好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风险防控。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建立健全人口监测和预报预警制度。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数字

  数看岛城全面二孩


  100万

  据市卫计委统计,青岛全市约有100万个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全面二孩政策,占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的67.6%。

  30%

  按照有关研究测算,如果符合政策人群中有30%生育二孩的话,新符合政策和存量的叠加,每年二孩生育量可能达到7至8万,再加上每年5万左右的一孩生育。

  12万

  今后的近三年,全市每年生育人数可能达12万左右。

  ■比较

  二孩申请山东最多


  近日,国家卫计委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申请单独两孩共计184.742万例,审批177.7458万例,其中山东一省遥遥领先于其他省份。单独二孩月均申请量最多的六地依次是山东、广东、四川、浙江、湖南。

  山东、四川、广东等地为何这么敢生?首先,这些地方多是人口大省。人口多,申请量自然就多。其次,这些地方的经济也相对发达。记者发现,山东省在各项指标中并不“占优”,却是“最敢”生二孩的省份。从少年儿童抚养比来看,在27个省市中排第17位;老年人抚养比山东排在第4位,人口密度山东第5,人均GDP山东第10,人口增长率排在第18位。对此,山东卫计委负责人解释称,“一方面,说明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得早而好,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多;另一方面,说明我省人民的生育观念十分强烈”。

  据《法制晚报》

  ■提醒

  符合政策妇女近四成超40岁

  高龄孕妇需要注意啥?专家支招帮您一路好“孕”


  市卫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青岛市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妇女中,有38万年龄在40岁以上,占符合政策总人数的38% 。因此,怀孕前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好准备、孕期又该注意哪些问题,成为不少想要二孩的妈妈们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

  市妇儿医院产科中心主任许茜告诉记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产妇均属于高龄产妇。比起低龄产妇,高龄产妇身体状态不如年轻时期,往往面临着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妊娠期并发症。此外,高龄产妇的婴儿畸形风险也相对更大。

  因此,准备生育二孩的高龄妇女,首先除了需要进行相应的孕前检查和指导,还应该检查是否拥有内科和外科的一些疾病。在怀孕前3个月,每位备孕妇女都应该补充小剂量叶酸,以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另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血管方面疾病的女士,一定要在孕前到医院征求医生的意见。

  其次,在确定已经怀孕以后,孕妇要尽早到妇幼机构的产科建立病历档案,做好身体各项一般基础情况的检查,以便为今后判断身体的变化是否正常提供依据。高龄孕妇特别要注意在怀孕16~20周进行穿刺检查,这一检查能够有效判断胎儿有无先天畸形等问题。在怀孕后期,由于高龄孕妇更容易出现孕期并发症,所以要在产前进行定期的监控和测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头胎是经历过剖宫产的孕妇,在怀二孩时,孕早期要注意做B超检查是否有疤痕妊娠;孕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营养咨询,控制体重,防止巨大儿;要注意孩子胎动,疤痕处有无疼痛,羊水破裂,有这些症状时,要尽早到医院,以防止流产和早产的不幸事件发生。

  ■服务

  青岛免费检查项目有哪些?


  孕前产前需要做哪些检查,流动人口是否同样享受?

  依据《青岛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规范》,目前青岛市准妈妈们获得孕前优生和产前咨询信息指导的途径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孕前保健,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进行,准妈妈们开始补服叶酸,各区市妇幼保健院(所)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二是早孕保健,建卡时获得早孕保健咨询指导与遗传咨询;三是在16~18周开展的产前检查,包括产科初诊和高危门诊,准妈妈可以获得心理、营养等保健咨询指导;四是在孕中期开展的遗传代谢性疾病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和B超大畸形检查;五是新生儿出生后的先天性、代谢性和遗传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另外,市卫计委也以将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划为重点人群,积极做好符合政策夫妇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

  据悉,目前青岛目前开展的免费服务项目把包括,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妇产前免费筛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工作,2015年又新增了艾滋病初筛。

  全面二孩实施后,如何让流动人口孕产妇也能获得同样的服务,是在青工作的外来人口关注的焦点。对此,杜维平表示,在全面落实国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市卫计委结合青岛实际,拓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项目,将流动人口纳入了孕妇产前免费筛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住院分娩补助、困难救助、独生子女医保提高报销比例等范围。同时,简化了流动人口办事程序,方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文/记者 徐军(署名除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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