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案,将于今天(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青岛市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半岛客户端对庭审现场全程进行图文直播。
14:25
法庭辩论结束,民事部分不调解。被告人李德彬:我没什么陈述、快点判、快点执行。
法庭休庭,择日宣判。
14:10
被告人李德彬辩护律师:有自首情节,对杀害庞某某的情节主动供述。
但公诉人答辩称,认为李的行为不构成自首情节。在抓获李之前,办案人员已经发现被害人被藏尸地点。第三起抢劫案中也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建议法庭从重处罚。
14:05
庞某某家属代理人:认为被告人李德彬没有悔罪且不赔偿,应处以死刑立即执行。金某家属:想让他早日被执行死刑。李德彬对此并无辩护。
14:00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德彬多次犯罪、人身危险性巨大、危害巨大、手段残忍,社会恶劣影响特别巨大。希望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依法判决。
13:55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举证,法庭辩论开始。
13:50
被告人李德彬表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和罪轻。刑事部分质证结束。
13:35
被告人李德彬在当保安时行为散漫,吸烟睡觉,提供不出无犯罪证明,未被录用。
13:30
李德彬抢劫、故意杀人案微直播,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公诉人继续举证。
12:15
上午庭审结束,暂时休庭,下午一点半开庭。
11:55
案发后,被告人李德彬的妹妹转发过支持金玲的帖子,李德彬说那就是我和朋友干的。妹妹不信,李德彬说,你可以去告发我,我的人头还值点钱。
11:50
证人证言:
被告人李德彬的妹妹:李到哈尔滨是我给买的机票,到哈尔滨后又要了3000元钱。
11:45
公诉人举证:张某某的陈述,第三起抢劫案件中,被告人李德彬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买裤子,刷卡后还不走,趁没人捂住张的嘴,张某某踹了他两脚,李德彬松手还说,好了你别吆喝了,然后就走了。随后,张某某报警。
11:40
看到被害人物品,被害人家属悲痛欲绝。金某的母亲哭着对被告人李德彬说,“你不配做人!”
11:30
被告人李德彬认可对杀害庞某某的现场等证据。公诉人举证杀害金某的现场证据,金某的母亲痛哭。李对现场证据无异议。
11:25
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举证。
11:22
审判员:从事什么职业?被告人李德彬:在海尔干了两个月,此后靠妹妹生活。
11:20
庞某某的代理人发问,第一起对庞某某的抢劫,是为了抢劫还是杀人?被告人李德彬称,当时没想抢劫,喝多了上前纠缠,对庞说找地方玩去。审判长问他找地方玩是不是想和她发生性关系?李德彬称“是”。
11:15
原告人家属质问被告人李德彬抢钱为什么要杀人?李德彬称,因为被害人喊的声音大怕败露。他说抢劫金某的时候,附近还有110巡逻车。
11:11
6月26日被告人李德彬坐飞机回哈尔滨,之后他给妹妹发短信询问案情发展,但并没有告诉是自己干的,说可能是自己的朋友干的。
11:10
两次抢劫被被害人抓伤,第二天对女友说是喝多了刮的。第三起是对服装店进行抢劫,被告人李德彬称之所以选择在这家服装店作案,是因为该服装店偏僻,人少。他假装买衣服,刷卡,然后搂住张玲玲脖子,对方喊人时,李就走了。
11:05
在抢劫金某时,被告人李德彬提前买了手套,怕留下指纹。先抢包,金大撕打,李就掐脖子直到对方不动。拿走钱包、手表、戒指、项链。这次抢劫结束后,他仍旧去了网吧上网。
10:55
李德彬说,6月18日晚上喝酒了,看到被害人庞某某,先上前纠缠,庞某某喊,李德彬将其拖到马路对面绿化带,将庞某某拖过一个厂区栅栏。庞某某跑,李德彬追,此时正巧庞某某手机响了,李德彬追上去掐庞某某的脖子五分钟,并将其手机掰折。被掐脖子后,庞某某已经不动了,李德彬将她拖到路边,又拿石头砸了五六下。李德彬始终强调,自己是喝酒了,也没想后果。抢劫行凶后,被告人李德彬去网吧上网。
庞的母亲听到女儿被害经过,痛哭不已。
10:50
被告人李德彬陈述时说,我没什么可说的。对公诉人及原告的起诉书内容表示属实。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环节,李德彬称在抢劫庞某某时,自己当时喝了点酒。
10:50
对被告人李德彬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提起公诉。庞永洁家属提出赔偿63万余元,金玲家属提出300万赔偿,要求判处被告人李德彬死刑。原告人宣读起诉书时,几度哽咽。
10:40
审判长讯问被告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几天后,2015年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2015年6月25日下午5点,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点时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
10:32
李德彬到庭,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痛哭流泪。
10:30
庭审开始,公诉机关、辩护人出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0:10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案,将于今天上午10时30分,在青岛市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离开庭时间还有20分钟,此时,黄岛杀人案两名受害者的家属都已经到达庭审现场。受害人家属十分悲痛。
案情回顾
女孩神秘失踪,朋友发帖寻人 2015年6月24日,岛城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在转发一个寻人的帖子,一位年轻美丽的22岁女孩金某,在6月24日晚上9点左右失联。一夜过去了,女孩的手机关机,还是没有任何消息,金某的亲友只好报警。
2015年6月20日9时,开发区分局辛安派出所接报警:庞某洁(女,20岁)于6月18日22时失联。6月25日11时许,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接报警:金某(女,22岁)于6月24日21时许下班后失联。接报后,开发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工作。民警于6月27日下午16时许,在开发区太行山路与嘉陵江路路口一绿化带内发现金某的尸体。当日18时许,民警又在开发区前湾港路某公司附近的荒地内发现庞某洁的尸体。经初步勘验,将这两起案件初步定性为系列抢劫杀人案。
专案民警从一起普通购物纠纷中发现疑点。专案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确定李德彬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已离开青岛,逃往哈尔滨。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连夜赶赴哈尔滨,7月7日晚,在哈尔滨警方的配合下,在一旅馆内将李德彬抓获,从其旅行包内缴获部分赃物。经过突审,其对杀死庞某洁、金某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制造两起命案,被提起公诉 11月27日,青岛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在黄岛制造了两起命案的被告人李德彬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几天后,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次日下午5点,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点时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
据悉,现年30岁的李德彬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市。2002年12月6日,在其18岁生日当天,李德彬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放火罪,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于2014年6月20日减刑释放。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