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10万元,承诺的高收益没有,而且46年后才能拿回本金。”12月29日,苏老先生向本报反映,2012年在保险业务员的鼓动下给42岁的女儿购买了一份商业保险,今年去交费时才发现了问题,保险公司所说的高收益根本没兑现,而且他的女儿根本就未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是有人代签的。29日,保险公司方面表示,已经同意退还已交的保费。
续交保费时发现问题
76岁的苏老先生称,2012年,他们夫妇给女儿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前段时间到了该续交保费的时间了,他的老伴带着存折前往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人却告诉他的老伴,保单材料找不到了,“他们说业务员已经离职了,相关材料也都带走了,查不到了,我老伴一听就急了,立即把我给叫了过去。”
“业务员离职,怎么可能就没有了相关材料?在我的坚持下,他们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在系统当中找到了关于我们的那份保险材料。”苏老先生表示,这已经是第四年交保费了,找回材料后老两口开始仔细打量这份保险合同,惊奇地发现取出本金还要等到 42年以后,到那时候就连他的女儿都已经88岁高龄了,而且收益也并不是像先前他们所想象的那样高,如果现在退保的话,他们的损失更大,只能拿到一万四千多块钱。
“高利息那都是忽悠的”
说起这份保险,苏老先生表示,是他的老伴在公园里被一名业务员给说动了心的,回家后跟他商量,决定给孩子买一份。“那一天业务员去了我家里,说是有5年交费和10年交费的两种,当时考虑到我们老两口都已经70多岁了,就想投5年交费的那种。”苏老先生称,隔了几天后,那名业务员再来时说,5年交费的那种已经卖完了,只剩下10年期了,因为这种保险每年的利息就有12%,而且每年还有分红,都是由专业人士操作,分红也能有10% 以上,这样的话,可以给变通一下,前5年自己交费,从第6年开始利用高额的利息和分红来交保费,这样10年之后就可以每年享受利息及分红了。
29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苏老先生带来的这份保险合同,仔细查看后记者发现,这是一份分红型年金保险,个人需要连续交10年每年1万元的保费,从交费满1年开始,可以获得每年1200元的年末生存金,如果被保险人在88岁前没有意外身故,最后一年可以获得1200元的年末生存金以及10万元的本金,至此保险主合同终止。记者算了一下,投保时苏老先生的女儿42岁,总计可以获得46年的年末生存金,合计下来共可获得55200元,“总投入10万块钱,46年却只能获得5万多块钱利息,这比银行的存款利息都低得多,而且他们所说的分红我也查了一下,4年时间总共有700多块钱,这是多么低的收益,跟先前他们所说的差大了!”
被保险人是代签名?
据苏老先生介绍,因为保险是给女儿买的,在发现这些问题后,他们老两口把这事告诉了女儿,女儿在查看合同竟然发现上面有她的签名,而这个签名她自己并没有签过。
这时苏老先生才回忆起来,当时业务员拿着合同来找他时,需要被保险人签字,而苏老先生的女儿并不同意两位老人给她买保险,当时业务员称由他们自己去找他的女儿,结果后来合同就这么签了,他也一直以为是女儿自己签的字,直到女儿说起时,他这才发现,竟然是有人代签的。
“这份保险合同从开始就是份假合同。”苏老先生认为,从开始业务员忽悠的高收益,再到保险公司给代签名,从头至尾都是在作假,虽然合同在自己手中,但作为70多岁的老人根本就看不懂里面的“道道”,因此合同应该予以作废,保险公司应该退还他们所交的保费,如果对方不同意,他将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记者随后与苏老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五四广场附近的这家保险公司,经过沟通,相关负责人表示,老人的家属也联系了保险公司,如何处理此事还没有最终结果,他们还会与老人家属继续沟通。
29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苏老先生时获悉,保险公司方面已经同意全额退还保费,对这一处理结果,他表示接受。
■提醒
买保险要仔细看合同
近些年来,因为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本报也经常接到市民们的反映,许多投保人都是听着保险业务员说的天花乱坠的高收益而购买的,合同中实际约定的收益远没有业务员所说的10%甚至20%,被投诉的多数保险产品的收益都不及同期银行的存款利息。
业内人士提醒,保险类产品有两种作用,一种是其提供的保险,另外一种则是其提供的理财功能,市民在购买时,应该考虑是为了买保险还是为了理财,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仅仅听从业务员所说的,而是要仔细研读保险合同,特别是老年人,自己看不懂应该找专业人士解读一下,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记者 林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