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国对于代孕的态度各不相同。 视觉中国供图
某代孕中介在网站上明码标价招聘代孕妈妈。 网络截图
12月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引发社会争议。而27日表决通过了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除了这一拟新增的规定。
看似简单的删改背后,其实是一场堵与疏的较量。作为一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代孕从来不乏伦理与法理上的纠结与讨论。如今,它被支持者寄予实现平等生育权利、满足部分特殊人群生育意愿的期待,却也包含着部分人关于社会公平、女性权益等方面的担忧。
草案的删改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禁止代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管理和规范才是方向。多年来,隐匿于灰色地带的代孕存在着诸多的乱象与行业风险,需要得到整治。
“禁止”到“规范”之变 12月27日,看到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删除了有关禁止代孕的内容后,网友“言午”在微博上写到:“真是感慨良多”。历经四次检查后终于相信自己确实无法生育的她,更能体会其中的意义。
这一删改,是多方推动的结果。
从去年3月份开始,微博粉丝超过76万的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龚晓明就曾撰文呼吁公众正视代孕行为。“为了一个特殊的群体,MRKH综合征患者,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石女,每五千名女性中就有一个。她们因为生理的缺陷失去做母亲的权利,求助无门,甚至冒风险去国外代孕。”龚晓明接触过太多这样的患者,在他看来,代孕是一个让这些患者实现生育权的机会。
今年12月23日,得知原修改草案中关于“禁止代孕”的规定后,龚晓明在微博上发起了一次是否“支持代孕”的投票。截止到24日,在8000多人的投票结果中,50% 以上的对此表示支持,24% 表示反对。
同样一直在为“代孕”呼吁奔走的还有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媒体采访中,她常用自己在2014年全国失独家庭的调研说明问题。“家庭失独以后,夫妇两个都想要孩子,但是女方已经不能生育,他们没有办法,采取的方式就是离婚”。
孙晓梅觉得,二胎虽然放开,但是失独家庭根本利益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政府应该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用最便宜的钱帮助失独家庭再生一个子女。
这也促使她在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列席审议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时,建议删除对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等的相关规定,专门制定协助生育的法条。
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所所长刘克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代孕看似公平实质不公平。这个规定对经济条件好的人完全形不成制约,他们无非多花点钱到允许代孕的国家进行合法代孕。但是那些付不起昂贵费用的工薪阶层或者因为身体缺陷无法自然生育的人就真正被禁止了”。具有37年从法经历的刘克希一直觉得,生育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不应该被限死。
“禁止代孕”规定被删除后,让这些支持者们感到兴奋。但也有人表达了担忧,“特殊群体是需要有特殊的考量,但代孕似乎存在带来诸多社会问题的风险,比如低龄人群、性别选择”,更有人表示“放开代孕会造成社会不公”。
这场有关代孕的争论远未结束。
“久治不绝”的代孕乱象 代孕,是指将受精的卵子植入代孕母亲子宫内,由孕母替委托人完成怀胎和分娩的过程。作为一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它在产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
出于伦理及法律的思考,我国早在2001年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中,就明确“医疗结构和义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并对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然而,多年来国内的代孕产业早已成为一个市场,且随着代孕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壮大。它们隐匿于灰色地带,尤其2004年后,借助互联网广告传播,全国的代孕中介迅速扩散。
从2013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就在下重拳整治代孕乱象。今年3月份,国家卫计委等l2个部门联合制订方案,于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尽管如此,代孕黑市屡禁不止。
近日,记者对多家代孕公司进行暗访发现,一些开展时间长、规模大的代孕公司表示,“虽然国家不允许,但我们运行了七八年,而且生意越来越好了”。
这些代孕公司声称提供“一站式”服务,常年招聘代孕妈妈,条件看上去很宽泛:“年龄35岁以下,无传染疾病即可”。一家代孕公司介绍,她们绝大部分为农村女性,吃住均在代孕公司提供的公寓里解决,一次生育收入在15~20万元不等。
为了提高“效率”,代孕妈妈怀胎八个月就被要求生产,如果中途出现流产或滑胎会继续进行移植手术,直至成功生下健康婴儿为止。
要想借腹生子,条件也很简单—— 有钱。这些代孕公司提供的收费标准从52万元到80万元不等。如果规定婴儿性别或者要求对方提供精子、卵子则费用更高。当记者询问“男孩,购买卵子”的费用时,武汉一家代孕公司给出了80万元的价格,表示“前期考察满意签约2万元,试管婴儿培植成功8万元,成功办理移植后再付15万元,孕期四五六七月每月15万元,生下来以后DNA鉴定给尾款10万元,共计80万元”。
除此之外,出售卵子、精子也在他们的服务范围内,费用在3~5万元不等。“我们会根据客户对身材、长相、学历等要求挑选出合适的人选,想挑大学生都没有问题”。
在这个完整的商业链条中,代孕公司最看重的就是利润,对伦理问题和法规选择性忽略,只要开得起价,性别、质量、数量都不是问题。2012年,广州一富商花百万元通过两位代孕妈妈产下八胞胎的事件就曾受到广泛关注。
不断增长的代孕需求 生育需求是刺激代孕产业发展的直接动力。采访中一位代孕公司工作人员更是直言“只要有人想要孩子,我们就有生意可做”。
“在中国人传统观念中还是讲究无后为大,而女性的伟大、神圣往往会跟人类的繁殖、延续联系起来。”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研究所所长王全宾表示,通过代孕,确实可以解决部分人的生存困境或者社会地位问题。
除此之外,一些辅助生殖领域的专家分析,逐年上升的不孕不育率或是代孕增多的原因之一。
据2010年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目前全国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中,就有1对面临生育的问题,不孕不育的适龄夫妇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4~5倍。2013年,中国人口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不孕不育人数已超4000万,占育龄人口的约12.5%。
这一点能从代孕公司的“生意史”中得到体现。“从2006年我们公司成立后,每年的代孕数量都在增加。开始的时候三四十例,现在能做到100多例。我身边就有一百多个代孕妈妈正怀着呢。”采访中,上海某代孕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样“炫耀”着他们的业绩。她还表示“二胎放开后,好多年纪大些的组团过来,好多都是要男孩子”。
由于国内、国外对“代孕”的态度差别,近年来去国外“找肚子”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国外合法的环境可以避免风险,而且在技术水平和服务方面都可以提供更优质的选择”,美国华生助孕工作人员Aaron告诉记者,“你们只需办好签证,我们会帮您预约美国医生和代孕妈妈,婴儿出生后抱走就可以了,如果不方便过来我们也可以提供‘婴儿运输’服务”。
当然,去国外代孕费用也会更高,“费用在100万人民币左右”。即使如此,Aaron说“每年从他手里走出的婴儿不下百人”。
删除条款后该咋办 修正案最终删除“禁止代孕”表述,从另一角度说明禁止代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管理和规范才是方向。
根据2001年卫生部发布的文件来看,我国对相关技术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但这只能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在胚胎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份约束力显然是不够的。”
另外,业内人士也对这些法规能否具有好的执行效果存在担忧。“执法过程中,谁来执法、执法的主体是谁、执法的力量应该怎样、谁去处罚?牵涉的部门太多了,这些都是监管难题。”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现在对一部相对完整和系统的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如何应用、如何界定,以及打击的法律的需求已经很急迫。
刘克希认为,除了通过立法明确部门职权之外,也应该对代孕行为进行界定。“代孕分为不同类型,应该区分对待。现在首要的问题是,相关部门要对不同情况进行具体的界定。比如证实没有生育能力、符合计生规定,又有亲属自愿为其提供代孕,这种利他的、非商业化的代孕行为是完全可以允许的”。
目前最大的争议存在于是否可以进行商业性代孕。“从我国现状看,还不具备放开代孕的条件。”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瑞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冯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母亲对孩子负有血缘、孕育和养育三重天职,代孕将三者割裂,破坏了自然的生育秩序。更重要的是,一些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亲子关系、继承关系如何确定?假如代孕妈妈生出的婴儿有缺陷,委托方不想要了,怎么办?”
对此,有很多学者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破解之道。记者梳理发现,其中共同的几点包括:必须在当事人包括委托夫妻和父母之间签署代孕协议、界定允许的代孕类型、完善代孕中介的管理,为了保障婴儿的权益还需建立亲权转移和协议终止制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答记者问时表示,代孕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论证。虽然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没有涉及关于代孕的相关条款,但是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管理,予以规范,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文/记者 葛欣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