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嫖娼"令法治尊严无处安放

2016-01-03 14: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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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2015年5月2日(周六)晚值班期间,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与在押犯人何玉玲会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案发后,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一向戒备森严,连鸟儿都飞不进去的看守所成了在押犯嫖娼的“安全地带”,真是莫大的讽刺,也因此让人不得不感叹“世界上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众所周知,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是法治秩序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与社会丑恶行为、社会违法行为势不两立,格格不入,见之无不给予迎头痛击,否则就是失职、渎职。

  但是,谁也想不到,江西东乡县看所守的副所长雷荣辉和民警艾清水见“烟”眼开,在收受了一条软中华烟之后,竟然为“铁窗里的性交易”大开方便之门,默许纵容在押犯与“失足女青年”在看守所的食堂里发生性交易,彻底玷污了警察的身份,背离了警察的职责,严重纵容了违法行为,令人瞠目结舌。

  看守所里公然进行性交易,法治尊严往哪儿安放呢?一条烟就能“打点”看守所副所长和民警,就能够疏通关系,堂而皇之地把“失足女青年”送进号称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并在看守所的食堂里发生性交易,当事副所长和民警内心当中还有基本的责任感和法治意识吗?还适合做警察吗?他们的行为真的只违反纪律,给个纪律处分就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典型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捂盖子”的处理思维和逻辑。这样处理不只是对当事人“重重地举起,轻轻地放下”,也为其他责任人逃避惩罚埋下了伏笔。笔者认为,对“看守所嫖娼”事件不仅要严惩当事人,把此案办成足以震慑违法行为的铁案,也要办成问责的铁案和警示样板,把相关责任人一撸到底,谨防违法案件被当成违纪案件处理。

  “看守所嫖娼”事件发出了两个警示:一则,看守所的在押犯在通信、会见等制度方面有漏洞,容易被一些人用来寻租,亟待打上制度补丁,堵住漏洞;二则,要建立对问责案件的审查制度或监督检查制度,防止问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防止包庇失职、渎职现象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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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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