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岛新增27万驾驶员 36万人次考完科目三

2016-01-05 13:46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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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昨从市车管所了解到,去年,市车管所共完成了36万人次的科目三考试任务,按照75%的通过率来计算,也就是说,去年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增加了27万多,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已达280多万,按照我市900万的人口来计算,平均约每3个人里面就有1名驾驶员。

  2011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达198.34万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83.01万,这些驾驶人开着11453万辆汽车,按照当时的常住人口,平均每4个人里面就有1个人会开车。 2012年,全市汽车驾驶人突破200万,这些人开着121万辆汽车。 2013年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增至230万左右。 2014年,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人252万,其中汽车类驾驶人244万。 2015年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达280多万,绝大多数都是汽车驾驶人,按照现在的常住人口计算,约平均每3个人里面就有1个会开车的。

  记者了解到,从领取驾照的第一天开始,向后顺延12个月即为驾照实习期。新规实行“满分注销、关联降级”制度,即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举例来说,若你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会被注销C1驾照,这种情况下,你需要重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等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恢复驾照,而不是只考科目一就行;若你原有B1驾照,又新考取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D照被注销,且原有B1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

  此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B类驾照的驾驶员,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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