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月8日讯(记者 姜洋)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未来35年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方案中提出“治、用、保”3大类、10项重点任务,以及6大类、15项保障措施。
《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标设定步步为营扎实推进,并适当提前于全国水平。在我省省控重点河流2010年恢复鱼类生长、2015年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等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2030年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本世纪中叶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等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未来35年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目标范围从单纯的地表水质量指标向地下水、近岸海域、饮用水、黑臭水体扩展,同时增设“滩涂底泥重金属治理、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保障”等确保环境安全的目标内容,强调系统治理涉水问题。在指标考核上,由单纯考核COD和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向全指标扩展,注重水污染治理成果与群众的直观感受的切合。
《实施方案》在充分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水生命周期和系统治理的理论,提出了“治、用、保”3大类、10项重点任务。按照“构建大格局、发挥五种力量”的思路,提出了6大类、15项保障措施。
治是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建立断面水质目标倒逼机制,通过设置合理的阶段性水环境质量目标,逐步加严污染排放标准,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达到环境容量能够基本接纳的治污水平。用是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通过水资源的“节流”与“开源”,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承载能力。保是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通过构建科学的水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纠正生态破坏行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山东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要求明确写入《方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坚持党政主导。同时,创新环保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
此外,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还将充分发挥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五种力量“组合拳”作用,提出严于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水价改革,健全环保技术供需对接机制,将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开展环境监管技术大比武作为提高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手段,鼓励老百姓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水污染防治行动之中。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