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1月10日电 记者从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获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于10日依法受理银川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马永平涉嫌放火一案,并于当日批准逮捕马永平。
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公交车,突然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17人遇难,33人受伤。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多次追讨未果,由此产生不满,采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的手段,已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决定案件受理当日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永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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