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鼓励大众创业实施意见 支持群体创业

2016-01-11 14: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创业环境,推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近日,日照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建设乐业日照的意见》,进一步整合日照市现有创业政策措施,支持重点创业群体创业,同时在财政、融资渠道、政策扶持等方面对创业群体进行扶持。

  据介绍,日照市将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态度,放开市场准入门槛,最大限度激发创业活力。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全市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2017年12月31日前,对原已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换发新营业执照。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建立普惠制与特定群体税收减免政策清单,实行备案减免税管理。保护创业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维护创业企业权益,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丰富完善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房租(水电)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奖补“五补一贴一奖”政策。对各类创业服务活动,按规定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各类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创业者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性补贴。支持创新创业精准对接。扶持创业企业成长壮大。引导完善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增强政策对创业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支持重点群体创业。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群体到农村创业,创办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凡来我市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探索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鼓励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全面落实《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促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合作创办、领办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按规定政策及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和补贴。

  同时,日照市将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吸纳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个人自主创业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基准利率的50% 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全面建立信用评审、基金担保、信用保证、风险防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在全市建立起以创业者个人信用为核心的创业信用体系。加大金融支撑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创业特色银行或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稳步推进中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制度,为创业者提供投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综合化金融服务。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全面落实《日照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基金以及子基金的股权投资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托管,2015年市财政整合专项资金1亿元,作为引导基金的启动资金,筹备建立2~3只子基金。至2017年引导基金规模力争达到5亿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