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海英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科技工作者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利用中介机构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显然,上述意见中不准花钱发论文很有必要。因为花钱发论文的实质,就是变相花钱买学位、买职称等。虽说花钱发表的论文不一定就质量差,但这种方式背离了学术公平与正义。
不过客观看来,禁止花钱发论文有一定难度。理由有二:一方面是这种需求过于旺盛。比如,研究生花钱发论文,有的是为了奖学金,有的是为了学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人群花钱发论文则是为了职称、收入、地位等。另一方面,学术期刊市场也有问题。有报道曾披露,国内现有学术期刊每年能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而每年发表论文的需求高达480万篇。需求过大,学术期刊自然有非分之想。而且,很多学术期刊经营企业化,也导致花钱发论文愈演愈烈。
如何才能有效禁止花钱发论文?笔者以为,重点在“需求侧”。如果学位授予、职称评聘、业务考核等需求方面不再“唯论文论”,那么花钱发论文的需求必然会大大减少。遗憾的是,目前只有少数地方在打破“唯论文论”。相关意见指出,建设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这的确有利于遏制花钱发论文,但就根本而言,只有打破学术评价“唯论文论”,建立科学、多元的学术评价机制,所谓的“论文经济”才有望消失。
当然,对“花钱发论文”的“供应侧”也应改革,即让学术期刊回归学术化(保障期刊公信力)、公益化(保障办刊经费),告别企业化经营。据悉,发达国家创办学术期刊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主办机构来补贴学术期刊的印刷费、编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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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