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假牌、套牌。
莱西一男子因车辆没有正规手续,遂伪造了别人的一套车辆号牌、行驶证等,然后大摇大摆地在道路上行驶,并且肆无忌惮地违法行驶,在仅仅半年时间内竟然违法行驶30多次。日前,莱西警方在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等违法集中行动中成功将其查获,车主崔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6000元。
交警查获套牌奔驰车
连日来,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些车辆竟然肆无忌惮地在道路上违法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些车辆之所以敢如此大胆,大多都是悬挂着假牌、套牌和变造的号牌,这样一来即使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无法处罚他们。”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对此,莱西交警从1月8日开始部署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等违法集中统一行动。当日中午,民警通过路面巡逻和调取视频监控便发现一辆悬挂鲁A牌照的奔驰轿车有重大嫌疑,因为该牌照的真正车主是济南市的一位市民,据该市民报警反映自己的车辆2015年下半年在莱西地区有多次违法记录,而自己这段时间根本没有到过莱西,怀疑车辆被别人套牌。于是民警立即对该奔驰轿车进行追踪,后成功发现车辆停放在莱西城区重庆路一饭店门前,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车辆及车主查获。
拘留20日,罚款6000元
经调查得知,奔驰轿车车主崔某(男,38岁,莱西市人)于2015年6月底,从他人手中以12万元的低价顶账方式购得该辆伪造行车手续的奔驰S500轿车(新车价格200万元左右),因知道车辆是假手续,所以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也就无所顾忌,经常是违法行驶,并且时常有朋友借该车外出,因而产生了大量的违法行为。后经交警部门查询,该车辆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竟然违法达32次,并且大多是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崔某竟然还是无证驾驶车辆。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崔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收缴伪造的鲁A号牌;对崔某使用伪造行驶证的行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收缴伪造的鲁A号牌的行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违法人崔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6000元。
5天查处60余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月8日,莱西公安局交警大队研究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交通违法集中查处专项行动,截止到1月12日,在短短5天时间内便成功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下一步,莱西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惩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警方借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开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等问题车上路,车辆上路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切不可像崔某这样得不偿失。同时,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车辆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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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谢浩军 本报通讯员 宋学友 张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