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民王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他太太郭女士近期去了福山老年公寓工作,但是由于他母亲突然摔伤,郭女士没干几天就辞职回家照顾婆婆,但是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老年公寓却以郭女士没干满一个月为由,不仅不给发工资,还扣留了当时入职所交的100元押金。
随后,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福山老年公寓的相关工作人员郑女士。郑女士表示,之所以她们会这么做,都是根据当初与郭女士的约定来的,没有任何问题。
“当初我们与郭女士约定好,前六天是培训期,培训期间是无薪的。”郑女士说道,“如果干不满一个月,不仅培训津贴没有,100元押金我们也不退,在入职之前都是已经和郭女士说清楚的。”而对于郑女士所说的培训期是无薪的说法,郭女士则表示她并不知情。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老年公寓所说的培训期无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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