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时,因为是否加汤,火锅店服务员和一名女顾客起了争执。被投诉后,服务员竟然从厨房端来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女顾客的身上,造成女顾客全身1/4被烫伤。
19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服务员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朱某将身体转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受害者林女士后深深鞠躬,说了声“对不起”。
因被投诉怀恨在心 朱某,男,1997年出生,河南泌阳人,高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外出打工。案发前,他在温州鹿城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当服务员。
2015年8月24日傍晚,温州市民林女士带着母亲和未满周岁的儿子到店里用餐。一个多小时后,因为火锅加汤的问题,林女士与朱某言语不合,发生争执。
林女士认为朱某服务态度差,便发微博投诉,并@了“火锅先生”的合伙人。朱某得知后气冲冲地跑到林女士面前,要求删除微博,林女士拒绝。
“你就坐在这里,等着!”见林女士无动于衷,朱某放出狠话,随即离开就餐区。
当晚6时40分许,朱某从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大半盒开水,走到林女士背后,将开水直接淋到林女士身上,随即将林女士掀翻在地进行殴打。
主动鞠躬道歉 时隔5个月,这件事情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19日下午3点,鹿城区法院审理此案。由于案发时朱某还属于未成年人,本案并没有公开审理,开庭当日,林女士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场参加诉讼。
由于之前全身烫伤严重,林女士全程都戴着口罩和帽子,庭审中,林女士的情绪一直努力保持平静,只是每次朱某提及开水烫伤自己的细节时,坐在一旁的她都会默默流泪。难以想象,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创伤有多严重。
在法庭审理时,朱某当庭表示认罪。在最后陈述阶段,他也表示并无异议。
“我还有最后一个请求。”朱某对法官说。接着,他将身体转向林女士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说了一句,“对不起。”
火锅店赔偿40万 法院认为,朱某不听他人劝阻,将开水直接从林女士头上淋下,随即又将林女士掀翻在地进行殴打,造成林女士全身浅Ⅱ度烫伤,伤势程度达轻伤一级。由此可见,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
同时,案发当时正值气温炎热,治疗期间,林女士所受的肉体痛苦可想而知。另外,由于林女士是被开水烫伤的,日后是否会留下不可抹去的疤痕还不得而知,这也会给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
案发至今,仅火锅店赔偿了被害人40万元,被告人朱某由于经济原因,未作出任何赔偿。
鉴于被告人朱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又加上有自首情节,法院结合其庭审时的认罪态度,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钱江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