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1日讯(记者 刘玉凡) 20日下午6时许,家住李沧区的崔先生致电本报求助,称买给父母的一台43寸电视被出租车拉跑了。21日,记者从卓琴出租车公司获悉,此事是误会一场,目前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早上7点半左右,我四叔从京口路1号打了一辆出租车,正准备把东西搬上去,没想到司机开车跑了。这台电视是我刚买的,准备让四叔带回老家内蒙古,过年让我爸妈看呢!”崔先生表示,当时四叔没看清车牌号,“后来我找到了附近一处监控,隐约能看清出租车的车牌号。”崔先生说,他决定第二天找司机讨个说法。
21日上午,崔先生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把电视送回来了。“师傅说他发现电视后,回来找过好几次,一直没有找到人,事情就耽搁下来。”崔先生说,“我问了好几家快递公司,他们都说电视没法投递。”崔先生说,他认为出租车司机应对此作出赔偿。
21日,记者联系了卓琴出租车公司惠队长,他说,“我们查了车的GPS记录,司机确实返回过两次,并不是拉着电视机就跑了。”21日下午,崔先生记者告诉记者,出租车公司已经赔偿他260元,他对新闻帮的帮助表达了感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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