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春节拼车回家受关注 法官:别忘先签协议

2016-01-26 08:0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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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网上春节拼车回家的信息受到不少网友的关注。拼车不仅能省去到车站排队买票的时间,而且还能节省一笔费用,可谓一举两得。“拼车”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令许多当事人担心中途会发生事故,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对此法官提示,可以在拼车前双方签订协议,细化责任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讲述:

  最在意车主信息


  记者在58同城搜索“拼车”一词,发现有关拼车的消息已有50多页。青岛到北京、到河北、到内蒙古,网站中所发布的地址可谓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以省内短途居多。每条拼车消息中,都表明出发时间、车型、剩余几个座位,每个座位多少钱,有的没有标注具体,但也写明费用面议,检索中并没有发现车主提供免费座位。

  “这已经是我第二年拼车了,确实能省不少钱。”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临沂,从青岛出发走胶州湾大桥,油费加过路费来回大约需要600多元。自己的车是一辆8座商务车,除去自己和妻子还有6个座。“第一年发 ‘拼车’消息就有不少人打电话找我。”刘先生说,每位他收取50元,一趟下来就是300元,这样算来就等于自己免费回家了。“不仅自己能省钱,路上也结识了不少老乡,一路上都很开心。”刘先生说。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对于想要拼车的人来说,最在意的就是车主的信息。“如果看着路线正合适,我打电话最先问的是车主的驾龄。”有过拼车经验的大学生小张告诉记者,如果驾龄少于3年就不敢乘坐。车主魏先生也表示,自己在网上发布了“拼车”消息后,老乡们问的问题也是千奇百怪,问我是干什么的,开的是什么车,车开了多少年了,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有的甚至还问起了年龄、工作单位这些比较隐私的信息。“因为彼此是陌生人,所以信任不够,多问些问题也能理解。”魏先生说。

  说法:

  有偿无偿各有说法


  春节拼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对此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拼车行为的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偿的,一种是无偿的。有偿的拼车行为是指搭车人向车主支付一定对等价值的拼车形式,其中可以支付的是钱款、汽油,也可以是其他物质的东西。对于去时拼甲方的车,回时拼乙方的车,即双向拼车的情况也应看做是有偿拼车。而无偿的拼车行为则是指搭车人不向车主支付任何费用的行为。但是,因为私家车不属于营运性的车辆,因此有偿的拼车行为不管车主愿不愿缴纳营运税都是违法的。

  “不是有偿的不太可能,即使是好朋友也肯定要表示一下,更不用说陌生人之间拼车。”市民李先生表示,每次他和老乡一起拼车,即便老乡不要钱,他也不好意思白坐车,总要送些礼物给老乡表示感谢。

  提醒:

  拼车这样签协议


  “拼车虽然经济又方便,但在风险防范、法律责任认定方面也存在问题。”法官向记者介绍,由于不少拼车族都是选择和亲朋好友一起拼车,所以认为在出行前就说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有些不好意思,导致事故发生后,责任如何承担彼此说不清楚。

  因此法官建议,在出发前,乘车各方应签订协定,对相关的法律事项明确予以约定,尤其是对法律责任的划分和承担问题一定要加以明确。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拼车的出行时间及路线、拼车费用及支付方式、最重要的就是拼车人和开车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开车人把拼车人载到指定的地点,在拼车的过程中发生财产损失或对他人的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分担。另外,若是两人以上轮流开车,车主一定要检查对方是否具备驾驶资格,因为让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记者 樊蓉 实习生 王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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