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王丽英) 声称自己认识各行各业的领导,日照五莲县男子刘某冒充某报社的记者,在日照市老城区某村以帮忙办理房产证为名实施诈骗。没想到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被对方识破,并被扭送至派出所。1月25日,记者从东港公安分局昭阳路派出所获悉,该男子刘某已经被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月15日,日照市老城区某村来了一名年轻男子,他身穿暗红色的上衣、蓝色牛仔裤、一双黑色布鞋,当他来到该村村东头时进入了该村的刘老汉家,当时刘老汉家有几个邻居正在串门,男人进来之后便自称是济南某报社的记者,是来暗访该村拆迁问题的。在大体了解了该村的一些情况以及迟迟不拆迁的问题之后,该男子并未停留便离开了。随后的1月21日,该男子来到该村的张老汉家,并询问对方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张老汉说房产证早就被村委收上去了,该男子便声称没有房产证无法拆迁更无法得到补偿款。
看到对方着急后,该男子便对其说,自己可以办理房产证,需要交1000元手续费,张老汉便说让儿子过来,接着就给儿子打了电话,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张老汉的儿子赶到了,并直接拒绝了该男子办理房产证的建议。随后,该男子便来到另外一家姓解的人家中,男子同样声称自己是济南某报社的记者部主任,并且询问该户人家是否有房产证,还说自己认识房管局的一把手,可以办理房产证,需要交手续费800元,但是解先生一家始终保持怀疑态度,该男子便将自己之前套取的该村情况说了一下,试图骗取对方信任。解先生于是说家里没有钱,要到银行取钱,该男子便陪同解先生一家到了海曲路某银行。在银行门前,越想越不对的解先生不仅拒绝了给钱,还直接将该男子扭送至了派出所。
到了昭阳路派出所,在民警的讯问下,男子很快承认了自己假冒记者试图诈骗但未果的事实。据该男子交代,自己今年27岁,曾到青岛、潍坊打工,2015年回到老家在某企业上班,2014年曾因盗窃被东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但是之后刘某仍然不思悔改,出狱后仍然不务正业,总想着能够一朝暴富。
经审讯,刘某,男,198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据刘某交代,自己家便是五莲的,之前曾听村里的人告诉他,日照某村属于拆迁村,但是却因房产证不齐全导致拆迁多年无果,便起了利用记者身份行骗的想法。为了演得更加逼真,刘某还特意买了假的工作证,贴上了自己的一寸照片,工作证上写的单位便是济南某报社,还自己写上了编号。
据悉,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已被行政拘留15日。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临近春节是诈骗、盗窃等犯罪活动高发时期,市民在遇到可疑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切不可轻易将钱财交给他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