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抽纸起争执小伙拔刀捅人 为在女友前挣面子

2016-01-28 08:5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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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和女友逛街时买抽纸,和摊主几句不合,20岁小伙刘超拔刀相向,连捅对方两刀,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近日李沧法院宣判,小伙获刑一年三个月。

  事发2015年的6月中旬,青岛夏天的夜晚清凉宜人。就在6月17日的晚上,刘超和女朋友一起出来逛街。到了晚上9点半左右,两人来到李沧区某商业街,打算购买抽纸。就在购买抽纸时,问完价格,小伙觉得贵,就和摊主说了几句,没想到就因为这个纠纷,最终引发祸端。与在此经营报摊的王世强、王世刚争执后,刘某持单刃折叠刀捅王世强后背两刀,致王世强血流满地,受伤入院。经法医鉴定,王世强左腰背部皮肤裂伤,其损伤属轻伤二级;腰背部皮肤裂伤,其损伤属轻微伤。

  事后,1995年出生的刘超向公安机关交待,当晚他正与女友逛街,途经某商街报摊,想买一盒纸抽,在询问价格后,他抱怨报摊的抽纸卖得太贵,没想到老板说他连抽纸都买不起,他顿时觉得在女友面前很没面子,故与对方产生争执。但是摊主王世强、王世刚对刘超“说他连抽纸都买不起”的说法予以否认,事情的真相已无法考证,但因这包抽纸引发的纠纷最终还是酿出血的教训。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95后小伙这两刀为自己带来沉痛的教训。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处轻伤、一处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刘超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李沧法院法官提醒市民,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当故意伤害行为对人体的损害达到轻伤标准时,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年轻小伙为了一盒抽纸而大打出手,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上痛苦的同时,也毁了自己风华正茂的20几岁,实在让人扼腕惋惜。(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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