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起争执房客杀人 撕收据露马脚终落法网

2016-01-29 06: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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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2010年4月24日,原四方区宜阳路上某旅馆突发命案,旅馆老板被发现死在一房客的房间内。案发后,该房客消失,旅馆登记簿的最后五页和现金收据的最后一页也被其撕下带走,证明这最后一名登记的房客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究竟其身份如何?又为何杀死旅馆老板?随着案件一步步的展开,谜团也一个个被揭开。2010年5月18日,经过25天的艰苦奋战,专案组民警在河北邢台一举抓获杀人凶手连勇州。

  老板死在自家旅馆

  2010年4月24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在原四方区开平路派出所内,坚守了一夜的值班民警王伟有些疲惫,正趴在桌子上休息。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王伟接起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非常急切,听着听着,王伟表情越来越凝重,连连说:“好的,好的,我们马上过去。”放下电话,王伟赶忙叫上几位同事,边走边说:“宜阳路上发生一起命案,老板被人杀了!我马上跟领导汇报案情。”

  “我叫周传英,家住淮阳路,是死者李季名的妻子。”报案人周传英一边手抹眼泪,一边向王伟讲述了2010年4月24日一早她发现丈夫死亡的经过。周传英讲,她和丈夫一共有两套房子,淮阳路上的一套夫妻二人自己住,宜阳路这一套房子之前一直闲置,后来二人将其改造成了家庭旅馆,轮流值班经营。2010年4月24日一早,周传英从家出发,赶往旅馆替换值了一天班的丈夫。没想到刚推开旅馆大门,她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值班室内、走廊上到处都是血迹,值班室里一片混乱,抽屉柜子都被人翻开了,丈夫李季名也不见了踪影。

  “我吓坏了,赶紧到处找他,没想到推开里屋门,看到他跪在床边,上身趴在床上,一动不动,我觉得情况不对,赶紧叫他,但是他一直也不回答。”周传英抽泣道,他再也醒不过来了。

  随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原四方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也迅速赶到现场,法医开始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死者李季名今年51岁,身高1米73左右,死前身着秋衣秋裤。法医仔细查验尸体后,得出鉴定结论,李季名系被人扼颈、勒颈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应是在2010年4月23日夜间。

  死前曾激烈打斗

  案发旅馆位于宜阳路上的某小区内,面积较小,仅有三个房间。推开旅馆大门后可以直接看到走廊,走廊右边是一面墙,左边是三个房间,第一个房间是值班室,李季名夫妇平时值班时就住在这,剩下两个房间被改造成了旅馆房间,供旅客居住。

  李季名就被人勒死在第二个房间,警方经初步勘察发现,现场十分混乱,屋内摆设都已被破坏,地面上、床单上留有不少血迹,死者李季名头部有外伤,颈部有勒痕。警方判断,死者生前很有可能曾与人发生过激烈打斗,其头部被硬物砸伤,最终被人杀死。这个房间共有两张床,李季名就被人勒死在左边的床上,床上还发现了疑似用来勒死李季名的毛巾。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缜密的勘察,将地面上的血迹及物品上遗留的指纹全部提取下来,留作分析。

  通过对旅馆值班室的勘察,民警又获得不少新线索。值班室内未安装监控,但有一台处于关机状态的电脑,屋内有翻动迹象,桌面上放有一本登记簿和一本现金收据。民警将登记簿一页页翻开,翻到后面某页时,发现纸张有明显的撕扯痕迹,经过仔细辨别,民警发现共有5页入住登记簿被撕下,民警判断,被撕下的几页中一定含有凶手身份的线索。民警随后又发现,现金收据也被撕走最后一页,显然,这是凶手在逃跑时为隐藏罪证所为,说明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经过清点,周传英发现李季名的两部手机都不见了,还少了几百元现金。凶手究竟为何杀人,难道仅仅是为了劫财吗?民警一时间也很难理清头绪。

  房客手机现金也被抢

  就在警方勘察现场的同时,住在第三个房间的旅客张元利向民警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张元利称,自己身患癌症,当时正在周边的医院化疗,就住进了这家旅馆。2010年4月23日晚上11点多,他正在睡觉时,突然听到门外吵架的声音,他刚一开门,就看见一名男子拿着把水果刀向自己走来,该男子让他回房间,否则就将他杀死,还强行将他的手机和身上的1000元现金抢走。张元利吓得赶紧关上了门,虽然后来外面再无声响,但由于恐惧,他没敢出门也没有报警,直到死者妻子周传英来到旅馆。

  张元利还向民警反映,该男子很年轻,也就20多岁,但由于太恐惧回忆不起具体模样了。从张元利讲述的情况来看,凶手犯罪手段残忍而且气焰十分嚣张,这是一起极为严重的恶性案件。警方立即成立了“4.24”专案组,专案组召开了案情分析会,进行细致的工作部署。

  专案组首先派出一组民警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并将案发后一段时间内火车站和汽车站的监控录像全部提取出来进行分析整理。此外,民警还将现场发现的入住登记簿、现金收据等物证上报公安部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对现场所提取的血迹和指纹进行技术分析,希望以此确定嫌疑人身份。

  可疑男子现身监控

  在大量地观看了周边的监控视频之后,民警终于有所收获。民警发现,2010年4月23日21时50分许,有一形迹可疑的男子沿着高阳路自北向南向案发现场处行走,22时59分,此人又自南向北由发案现场离开,行动轨迹与案发时间完全吻合。该男子头戴棒球帽,身背双肩包,打扮得像个学生。

  随后,民警又发现了更多监控线索,在李季名家旅馆附近的一家旅馆大堂内安有监控,监控上清晰地显示,4月23日21时48分,上述男子曾出现在该旅馆内,向值班经理询问过旅馆价格,可能嫌房间价格太贵,便离开了该旅馆。21时53分,该男子经过宜阳路上一小卖部门口,又被街边监控拍个正着。经过张元利辨认,专案组确定,该男子就是持刀抢劫的男青年,并且有着杀害李季名的重大作案嫌疑。

  另一方面,追踪火车站监控的一组民警也有重大发现。通过调查,民警得知该男子曾经在青岛火车站周边地区出现过,除此之外,在4月24日火车站的监控上,也出现了一可疑男子,该男子与“4.24”案件的嫌疑人长得极为相像,基本可以断定是同一人。闻此,专案组立刻抽调警力,对火车站这一路线索展开重点调查,并对火车站内相关人员进行走访。

  通过站内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于4月24日15时43分通过检票口,登上了青岛至成都的火车。据该车次列车长回忆称,该男子应该是在河南某站下的车。据乘务员反映,该男子曾使用残疾证购买打折车票,但他身体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有残疾。

  收据泄露凶手身份

  就在警方紧锣密鼓调查之际,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传来,公安部通过对嫌疑人损毁的入住登记簿和现金收据进行检验发现,在现金收据上,留有“连勇×,邢台”的印迹。由此,专案组指挥部断定,这名叫连勇×的男子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根据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专案组指挥部立即派出多支侦查小组,赶赴河北、河南等地进行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侦查组发现,在河北省邢台市,有一名叫连勇州的人曾在案发时滞留在青岛,并在案发当日在台东附近出现过,且其姓名和住址都与损毁的现金收据上提取到的“连勇×,邢台”印记极为吻合。与此同时,经专案组侦查员比对照片,发现在案发现场附近及火车站监控中拍下的连勇州与侦查组调查的河北邢台的连勇州就是同一人。

  专案组指挥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将连勇州列为重点嫌疑人进行侦查。赶赴邢台的侦查小组从邢台市车管所获悉连勇州于2009年12月4日更换过驾驶证,由河北省唐山市更换到了邢台市。专案组又立即转战到唐山市进行调查。民警找到连勇州原来所在的单位,通过对连勇州原单位的领导及原部门同事了解,连勇州在原单位工作过8年,早已离职,他有十级伤残证书,但身体没什么大伤。对嫌疑人留下的特征辨别后,连勇州原单位领导及原部门同事均反映,与连勇州的特征基本一致。至此,民警已经完全可以断定,连勇州就是他们要找的杀害李季名的凶手,于是专案组将连勇州列为网上逃犯。

  随后,专案侦查小组了解到,嫌疑人连勇州已经潜回到邢台宁晋县老家,并找到了一份司机的工作。在获悉此情况后,专案组指挥部于5月17日迅速派出精干力量赶赴河北省邢台市,会同前期侦查小组组成抓捕组,准备对犯罪嫌疑人连勇州实施抓捕。

  天网恢恢终擒凶

  2010年5月18日,专案组向邢台市宁晋县警方发出协查请求,协助其抓捕连勇州。经过秘密排查,当日下午1点多,民警发现连勇州在当地某单位院内出现过,随后民警立即在该单位周边进行布控。

  2010年5月18日下午5点半左右,警方寻找多日的杀人凶犯连勇州终于出现在了院内,说时迟那时快,十余民警迅速出击,连勇州反应过来拔腿就跑,却被赶来的民警一把摁倒在地。至此,杀人后逃匿25天的犯罪嫌疑人连勇州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晚,专案组对连勇州进行了突击审讯。一开始,连勇州还拒不承认自己去过青岛,但在强大的证据和铁的事实面前,连勇州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其所犯下的罪行。

  命案起因竟是电视机

  据连勇州交代,他并非蓄谋杀人,而是跟老板起了争执,一时冲动犯下了罪行。2010年初,他离开原单位,同年4月20日,他来到青岛,但接连几天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4月23日下午,他从长途汽车站上车,想到青岛周边地区去碰碰运气。

  然而,因为连勇州有酗酒的习惯,醉酒乘车在长途车上吐了,半路就被司机放下了。下车时天色已晚,连勇州很郁闷,他买了一瓶酒,边喝边走。由于几天没有好好睡觉,连勇州急切地想找个旅馆过夜,接连问了几家装修不错的旅馆他都嫌贵。当晚10点左右,连勇州沿着指示牌来到了李季名家的旅馆。

  连勇州自称,晚上11点左右,因电视机有故障,他让老板修,但李季名态度不好、说话比较难听,他就和李季名争吵推搡起来。他拿出挂在腰上的水果刀,想吓唬李季名,没想到李季名并不害怕,反而上前夺刀。盛怒之下,连勇州将李季名压在左边床上,用手掐他的颈部,捂他的嘴,后使用床上的毛巾使劲勒李季名的脖子,直至他不动了。杀人后,连勇州到洗手间将血迹洗掉,又拎包来到值班室将电脑关掉,将登记簿和现金收据撕下,并顺走了登记簿中夹着的300余元现金和桌子上抽屉里的两部手机。

  就在其返回房间,拿钥匙和刀子并关上门后,隔壁房间的张元利突然开门出来,连勇州想一不做二不休,就拿刀威胁他,并抢了他一部手机和1000元人民币。随后乘火车潜逃回邢台老家,直至被抓获归案。

  青岛市中院在案件审理中认为,连勇州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产生杀人恶念,采取勒颈、按压头部等手段致人死亡,并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应予严惩,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本报记者 魏超然(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图/警方提供(翻拍照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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