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结婚离婚登记按手印不是"指纹认证"

2016-02-03 07: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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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对于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一事,民政部2日发表回应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并非是在机器设备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而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提出,《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民政部婚姻登记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指出,规范中涉及“签名并按指纹”的内容有7条,但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是指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在相关声明、审查处理表等材料上签字确认相关事项的同时,加摁手印,并非在机器设备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其目的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增加了按指纹的要求,可以使签名和指纹两者相互补证,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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