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陈满言"助推司法进步

2016-02-03 10: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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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骆建领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从1992年12月28日陈满被羁押至今,已整整23个年头。面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勤的道歉,陈满说,没有关系。他表示能理解当时的司法环境,会始终相信法律,同时称不再怨恨,人要有感恩之心,宽容之心,要有胸怀,会回报社会。(本报2月2日A21版报道)

  历经23年的艰难申冤,“陈满案”终于尘埃落定。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由最高检提请抗诉纠错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陈满也成为目前公开报道的冤狱案中,被关押时间最久的受害者。赔偿也好,追责也好,对于青春不再的陈满来说,23年的冤狱生活让他变得更加宽容、感恩与平和。尤其是他的一纸“陈满言”和面对记者的一番回答,实实在在给我国司法审判上了生动一课,值得每位司法工作者反思。

  二十三年,面对不堪回首的过去,他在“陈满言”这份亲笔信中写道,“千言万语一句话:感谢在我的平反昭雪中为之努力的所有正直、善良、无私奉献的人们”。他表示,冤冤相报何时了,一个人不应让怨恨缠身,斤斤计较,应该有宽容之心,有胸怀,有感恩之心,去做一些美好的事情。他还称以后会创业,回报社会,回报帮助关心自己的人。沉冤二十余载,受害者带给世人的并非怨恨,而是感恩与宽容。对于司法审判来说,如果相关司法人员也能本着感恩与宽容之心,公正、客观地办案,冤假错案就不会一再出现。如果在审判阶段,审判人员多从嫌疑人而非罪犯的角度给予更多人性化对待,刑讯逼供等知法犯法行为也不会反复上演。尽管受害人表示,那是命运捉弄人。但对于“陈满案”,又何尝不是司法捉弄了命运?每件冤假错案都是一次警钟,应该重重敲在司法及其相关人员的心头。

  陈满说,一个人的生命有限,已耽误了几十年,应该看到以后光明的东西。同样,对于司法审判来说,也经历了漫长的摸索期,也由此出现过冤假错案。因此,更应该看到阳光的东西,带着宽容和感恩上路,也不枉这一记温柔的耳光。“我希望今后天下再没有像我一样的冤假错案出现”,这不仅是陈满一个平凡公民的希望,更应该成为所有司法人员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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