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鼓励家庭成员合葬 倡导不留骨灰安葬

2016-02-25 07: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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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民政部等九部门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上述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据介绍,这是国家在殡葬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个专门性文件。

  意见明确,将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到“十三五”末,在巩固和提高全国年均火化率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

  民政部表示,将通过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支持和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如在火葬区,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和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同时,还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党员干部在节地生态安葬中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遗体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

  为吸引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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