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暴法将实施 遭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6-02-27 10:2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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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近年来,家庭暴力的话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去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获得通过,并将于下个月正式实施,以后孩子再遭遇家暴,相关部门可主动介入,监护人施暴将被撤销监护资格,未成年人还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孩子学习不好总是挨打

  小飞(化名)今年上五年级,平时贪玩,不爱学习。小飞妈妈由于孩子做作业拖拉,考试全班倒数,经常打骂小飞,这样反反复复,结果小飞的学习是越来越差,甚至出现厌学、逃学的情况。12355青少年服务台了解到此事后积极干预,妥善帮助解决问题。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暴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无法估量,尤其是将对其个性和心理健康产生长远的不良后果,不但会加剧不良行为产生,还会加剧家庭冲突。记者做了一次街头调查,发现有90%的受访市民表示曾经挨过打。家住延安路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儿子今年12岁,已出现逆反心理。“有时候被孩子气得牙痒痒,就动手打孩子,你要不打他,他就是不听话。”李先生说,他跟小区里的家长交流,发现有不少家长都对娃动过手。

  首部反家暴法将实施

  下个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记者近日采访了大成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文涛,王文涛介绍,该部法律的实施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明确划分了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社会机构、政府部门等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增加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参与机构及未成年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权益受损后的权利救济途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再仅仅包含传统的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侵害行为,并明确精神暴力行为也属于反家庭暴力法的调整范围。”王文涛告诉记者,反家暴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除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反家暴法也关注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受害的一方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王文涛说,当遭受施暴者持续虐待、骚扰时,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它将为当事人有效隔离现实危险。申请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等措施。如果当事人打算离开那个家,也无需担心无处容身,反家暴法规定了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庇护场所,而且请记住,临时庇护场所不仅仅针对女性。另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紧急情况的,应在24小时内作出。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遭遇家暴应如何求助

  王文涛告诉记者,根据该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记者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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