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1日消息 为了更好的提升火车站周边区域的整体形象,火车站管理办公室对火车站区域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过多过滥、档次不高等视觉污染问题,发放了《致临街经营业户的一封信》,要求至截止至2月底之前,对未经行政许可或超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单位或使用者自行拆除;对虽经许可,但破损残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自行拆除或整改。
今天上午10点20分,广州路海鲜批发店一位长发女店主,突然,索性坐在箱子上,大喊大叫,以此阻止强制拆工作的进行,执法人员百般劝阻中,女子突然抡起拳头打向执法人员被在场的公安人员和执法人员控制到警车,拉回派出所依法处理。被打执法人员田某,头晕眼花,小指流血,眼镜破了,发稿时正在做法医鉴定。
据介绍,对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或拆除的,今天开始,依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和罚款处理。今天,火车站管理办公室依法强制拆除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LED广告、橱窗乱贴广告等共51处;有7家望风而动的业户,抢在强制拆除之前,自行拆除16处。本次清理行动凡在火车站区域范围内(火车站周边14条:广州路、泰安路、新泰安路、湖北路、河南路、湖南路、蒙阴路、广西路、广西支路、兰山路、单县支路、费县路、太平路、郯城路)均属于规范整治范围。
针对整治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未按时拆除更换门头牌匾的,责令门店店主或业主限期整改,并组织强制拆除。对妨碍公务的,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文 宫昌乐 通讯员 周玉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