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首日发现22起违法 执法人员责令改正

2016-03-02 10: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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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至3月31日,青岛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环保执法大会战。大会战首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8名,车辆67辆,检查污染源单位261家,共发现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行为22起,执法人员责令改正。

  3月1日是青岛市环保局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环保执法大会战的第一天,记者跟随青岛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亲身体验了一次环保执法过程。

  据统计,执法大会战首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8名,车辆67辆,检查污染源单位261家,共发现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行为22起,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其中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煤场渣场未设置有效防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青岛英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无处置协议;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青岛压花玻璃和台玻青岛玻璃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新大气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市北区镇平一路的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进入厂区,首先映入眼帘的一大片露天物料堆场不符合新法要求被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这家企业的情况,一是要进行限期改正。另外,按照新《大气法》可以处以一万到10万的罚款。“戴云龙说。企业的环保负责人表示,企业去年也做了一些考察,目前物料堆场的整改方案已经定下,今年供热结束后就开始实施,在新的供热季来临前一定全部完成。

  此外,新《大气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跨越50万元”的封顶限额。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记者 王鑫鑫 通讯员 孙俊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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