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家暴庇护所要发挥作用 需改变传统观念

2016-03-03 09:5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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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庇护所内各种设施一应俱全。齐鲁晚报记者 万兵 摄



  济南有了面向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庇护所,让他们在遭遇家暴后可以在此寻求临时庇护。但在全国各地庇护所普遍遇冷的情况下,专家认为要让庇护所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整个社会大环境和传统观念有所改变。

  齐鲁晚报记者 万兵 实习生 杨姣

  衣柜电视一应俱全

  庇护所依托于济南市救助管理站流浪妇女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该中心主任陈晓黎介绍,早在反家暴法制定之初,他们就有了设立庇护所的打算。在和济南市妇联工作人员商讨后,他们腾出了中心的一间屋子,重新规划装饰后成了现在的庇护所。

  虽然只是一个房间,但一进门,整体的粉色调就传达出一种浓浓暖意。房间南北各放了一张单人床,沙发、茶几、衣柜、写字台、电视等陈设也一应俱全。庇护所刚刚成立,目前还没有接收到求助者。但随着大家对法律的熟悉和宣传工作展开,就会有人前来求助。

  “当然也不是说两口子吵个架或者拌个嘴就要上升到请求庇护的层面。”陈晓黎说,从民政、妇联、共青团委到社区机构,都有发现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责任。公安机构接警后,会制止家庭暴力,协助受伤人员就医并鉴定伤情。如果发现有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那公安机关便会协助当地妇联或社区把受害者送到反家暴庇护所。

  依托救助站,省去了场地费用

  2003年,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办事处曾经从保护妇女权益角度出发,和辖区内一个宾馆合作成立过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据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资金压力大、当时背景下很多人不认可等原因,该庇护所只运营了两年。

  此次设立在救助站的庇护所和当时的庇护所有很大的不同。陈晓黎介绍,救助站属于民政部门,目前主要由民政部门来负责经费。从现阶段情况来看,“这一块所需的经费应该不是很多。”陈晓黎认为,如果庇护所设在社区的话,就会有很多方面的困难,比如说场地、房间等。

  此外,在目标人群上,两家庇护所也有所不同。此前槐荫区成立的是济南首家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但现有的庇护所按照反家暴法的要求,妇女孩子等都可以前来寻求庇护。陈晓黎介绍,庇护所和流浪妇女儿童救助方面的政策是有相通之处的。比如提供的是10天之内的临时庇护,若希望延长期限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此外,由于庇护所接纳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未成年人接受庇护期间需要公安部门、社区等提供相关证明。

  面对家暴不能“劝和不劝离”

  有了庇护所,对饱受家庭暴力折磨的人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目前全国有不少庇护所开设后遇冷。对此,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教授张雅维表示,让庇护所发挥作用,仍需要传统思想下的“劝和不劝离”的工作思路有所改变。

  张雅维举例说,一对结婚28年的夫妻,妻子长期遭受丈夫殴打,严重的时候刀都架在了脖子上。但很多人在调解时仍然只认为是家庭纠纷,抱着“劝和不劝离”的观念让这名妻子珍惜婚姻。在张雅维看来,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和普通家庭纠纷相提并论的。她说,从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来看,家暴往往是越来越严重的。所以这个时候“劝和不劝离”的观念不一定是对的。

  此外,张雅维也表示,庇护所能做的毕竟只是收容、提供暂时保护。陈晓黎认为,救助站起到了收容庇护作用,但调解则由社区出面更合适。此外,张雅维认为,救助细则还需要进一步规划。她说,庇护是有期限的,但之前外省发生过有人带着孩子一住就不走的情况,这都是细则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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