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5日电(记者陈灏、席敏) 山东省日前出台脱贫攻坚的相关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三年内,山东省将通过设立扶贫发展基金,带动市县政府、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资200亿元以上支持扶贫开发,确保2018年底前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2016年山东级预算安排17亿元,实现连续三年翻番。山东省提出,将继续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加大行业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以外的其他涉农资金,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扶贫脱贫。
同时,山东省财政今后三年将多渠道筹措资金70亿元,设立三项扶贫发展基金,带动市县政府、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资200亿元以上支持扶贫开发。此外,还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9。2亿元,支持“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开展异地扶贫搬迁。
在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上,山东省专项扶贫资金将主要按照贫困人口数量、人均财力等因素,精准分配到县,由县级统筹使用。行业扶贫资金由省财政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切块分配下达。除明确到村、到户、到人的资金外,都可由县级整合统筹用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扶贫发展基金由县(市、区)采取股权投资、信贷担保、周转使用、贷款贴息等市场化方式分配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