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谷面向全国有奖征集宣传语

2016-03-07 10:2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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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7日消息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青岛蓝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蓝谷的城市形象和品味,丰富城市发展内涵,即日起至3月11日12时,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国开展青岛蓝谷宣传语征集活动。

  青岛蓝谷是以海洋为主要特色的高科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域,是青岛实现蓝色跨越、助推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青岛蓝谷通过加快区域开发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社会知名度不断提升,国内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12时止时间以电邮送达为准。

  三、内容要求

  1、青岛蓝谷宣传语表述语要符合蓝谷的区情,准确反映蓝谷的发展定位、战略意义、开发建设成就和美好前景,充分展现青岛蓝谷助推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抢占全球海洋科技制高点、提高未来海洋承载能力的战略高度。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附英文翻译。

  3、对所提出的蓝谷宣传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四、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2、联系电话:0532-67720019;电子邮箱:lsgg67720002@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6000元、二等奖2名各1000元、入围奖4名各500元,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并进行宣传。

  六、几点说明

  1、了解蓝谷的详细发展情况,可登陆蓝谷网站(www.lsgg.gov.cn)。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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