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不少落马官员背后牵扯出一批企业家,“近段时间,很多党政干部不敢接触企业家,很多企业家也不敢去找党政干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之间隔着一扇‘玻璃门’,看得见却不敢进、也不敢接触。”天天和企业打交道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看到了这种“微妙”的现象。(3月7日《中国青年报》) 高压反腐,反的是腐败,而不是正常的官商接触;因为正在高压反腐,很多官员就不敢接触企业家,这种“不敢为”很不正常,你若无心腐败,没想索贿,也没想吃拿卡要,有什么不敢接触的?“太近了可能有人说三道四”,这种说法并不实在。常言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官员既不做亏心事,也就不应该怕被“说三道四”;不曾腐败,任何的“说三道四”都不可能让谁成为腐败分子,真有腐败问题,才会怕人说。
官员不敢为,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某些官员失去了“为”的动力—— 不愿为,而未必是不敢为;一个是行政权力的责任义务的自由度过于宽泛,很多时候可以是想“为”就“为”,不想“为”就不“为”,这是监督无力的结果。
以避嫌为由“不敢接触”企业家,要么是自身确有嫌疑,要么是因为不敢要好处,所以没有积极性。用老百姓的话说,所谓的“不敢为”,其实就是“不给好处不办事”,这个问题上,要警惕某些人以消极怠工对反腐软抵触,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要严厉问责。而要彻底解决这种问题,必须在重构权力监督机制上作出努力:如果官员“为不为”,必须照规矩办事,而不是完全由着官员们的主观意志;如果审批程序完全公开透明,不给行政权力留下太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如果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有效,监管力不只是来自一个方向,不作为、慢作为被投诉会面临严重后果,就很难出现官员“不敢为”,而应该是“不敢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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