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16-03-09 07: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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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8日讯(记者 李珍 通讯员 刘光远 孔晓亮) 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至2016年3月3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录市中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查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案例

  借同学15万不还,迫于压力主动要求和解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高消费行为。

  2015年4月23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卢某承揽报酬费用人民币1604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市北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该酒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于2016年1月22日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原系高中同学,宋某某于2012年向李某某借款15万元一直未还,李某某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督促宋某某及时履行义务,宋某某拒不履行,法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等方式对宋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线索。经研究,鉴于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黄岛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辖区内大屏幕进行滚动播放。迫于舆论压力,宋某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一次性支付李某某16.5万元结案。

  记者 李珍 通讯员 刘光远 孔晓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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