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网络购物已成为大众消费热点领域,随之而来的是相关消费投诉量不断增长。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东港区消协提醒消费者谨慎网购,进一步增强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案例
网购电影票预付卡被商家多收80元
消费者宁先生通过12315热线投诉称,自己在某团购网站购了1张某国际影城的“100元”的电影票预付卡,去观影时选择了观看每张30元的电影,但在观看第四次时,商家要求宁先生另外补100元。宁先生认为不合理,应该只要补20元,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80元,希望工商部门帮助其维权。
接到 投诉后,东港工商局12315调解人员与该影城取得联系。该店负责人解释说,工作人员拒绝退款的理由是电影票卡最低要冲100元,用预付卡消费是不收现金差价的,单位规定预付卡冲费不能低于100元的现金。
执法人员调查时,该店负责人对于没有在团购网站进行详细说明,最低充费100元属于强制消费,商家当即承认工作存在失误,给消费者造成了不愉快。经过调解,该店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立即进行了纠正,并给予宁先生80元的退款。
■提醒
网购防骗哪些陷阱不容忽视
时下的年轻人都喜欢网购,网上购物已成了网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享受网上购物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又会时常遭遇到支付圈套、实物与宣传图片不符等情况,网购如同“雾里看花”,真可谓网购有风险,消费需谨慎,一不留神就会陷入“网购”陷阱”。东港区消协支招如何放网购陷阱,购买到好商品。
●网购陷阱1: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买到的商品不能让人满意,包括:有色差,电脑的图片有时候看起来很漂亮,拿到实物,却又不一样;二手货;尺寸问题等。)
对此,东港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网购时可采取以下应对方法:选择历史较长的网站购物;选择访问量较高的网站购物;选择口碑好的网站购物;选择可货到付款的网站购物。
●网购陷阱2:霸王条款
应对方法:交易前,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另外,由于此类电子证据具有“易修改性”,所以遇到交易金额比较大,或比较重要的商品时,应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
●网购陷阱3:商家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
应对方法:注意保存有关单据。新鲜母乳可以网购,你会选择吗?不靠谱质量完全没保证的你千万不要过于自信,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在遇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要求退货。
●网购陷阱4:虚假折扣、虚假价格、高昂运费
应对方法:多逛,不管网上网下,要对你所要购买的商品行情有个大概了解,到实体店看看到底多少钱,然后再确定它在网上买确实便宜,而且质量过硬,再下手。
●网购陷阱5:网购时使用信用卡的比例比较高,容易出现信用卡被盗用、财产损失的问题
应对方法:最好使用专用的一个账户,卡内不宜存放太多现金。管好自己的个人资料,信用卡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不要轻易泄露,更不要轻易地把信用卡和身份证交给他人。同时减少或杜绝在网吧等公共设备上使用,以防用户个人信息泄露。
●网购陷阱6:信用作假
应对方法: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查看卖家的信用。卖家的信用是整个交易的基础,看卖家的信用,首先要看好评。好评不是越多越好。其次好评的内容和回复好评的内容,从中可以发现卖家的性格。更为注意的是需要留心卖家对差评的解释。
●网购陷阱7:买家汇款后,根本找不到卖家
应对方法:专业的卖家在成交后大多会给买家发邮件,告知汇款方式,并询问买家的邮寄地址。买家要注意,一定要知道:卖家的固定电话(不是手机,也不是小灵通)、卖家的具体地址。成熟的卖家会告诉你它的汇款地址,即使你选择银行转账,也要知道卖家的地址。如果卖家不告诉你这两个重要信息,千万不要付款,多数情况是碰到了骗子。
另外,网上一旦拍下,就不要再讲价或磨着卖家要求送东西、降邮资,卖家对此大多都很反感的,搞不好伤感情,那就没有交易的乐趣了。
网购要注意质量、售后及赠品
与此同时,东港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喜爱网购的消费者网购时注意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购买时勿忘索要发票,尤其注意购物的赠品,当因为货物本身质量发生分歧要求退货时,赠品已经使用,尤其是赠品是食物的已经吃了,这样维权起来,吃亏的一定是消费者。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看似无条件实际条件不少
“由于拍照环境和显示器分辨率影像不同,可能存在视觉色差,如介意的亲请不要选购”,无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货。”网购时不少商家均会标明这样的标语。在新修改《消法》实施前,依据《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确实不满足解除合同的要件,因此商家有权对消费者所提出的无质量问题售出商品的退货要求说不。但新修改的《消法》增加了非现场销售方式的7日内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今后只要是满足条件的商品,无质量问题也可以要求退货。
不过,东港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看似无条件实际条件也不少。因此,消费者也需要格外注意为防止无理由退货权的滥用,新修改的《消法》第二十五条中也列明了不宜退货的情形。因此,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所谓7日内无理由退货,其实是有条件的无理由退货。
仅限于非现场销售。即“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包括现场购物,如在商场购买的商品是没有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的。
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张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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