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比原来增加45项

2016-03-13 10: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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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12日讯(记者徐军 通讯员 张静) 3月12日,记者从青岛海事法院获悉,随着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的正式实施,青岛海事法院受案范围又有新的调整。青岛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海事行政及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六大类,案件类型达到108项,比原来增加4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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