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23路公交车上,一名男士怀抱着一把吉他,在车厢内自弹自唱起来,唱完一首歌之后,便向周围乘客要“演出费”。对这种行为 ,车上乘客褒贬不一。据交运温馨巴士工作人员介绍 ,像男子这样在公交车内唱歌要钱是不允许的,并且影响到了其他乘客乘车。
3月11日,一辆223路公交车向火车站方向行驶,当到二轻新村车站时,上来一位30多岁的男子,他手里拿着吉他和提着便携音响。上车后他走到车厢中后部,拿出随身携带的吉他和话筒开始自弹自唱起来,唱歌时不时有乘客把钱递给男子。男子唱完一首歌后,拿着话筒一边在车厢中穿梭,一边对着乘客说着祝福的话语,随后回到车厢后部继续唱歌。在公交车行驶几站路之后,男子拔掉音响,朝车厢尾部走去,伸手便向乘客要钱,车上的乘客纷纷拿出钱包,有的给1元,有的给了5块,还有的给了10块。要到钱后,男子把自己带的乐器收好,在湛山车站下了车。乘客张女士表示,在公交车上他与年轻男子简单聊了几句,他是湖南籍,一周前来到青岛,一直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卖唱。今天在乘坐公交车时,发现人多,就临时决定在公交车上唱了起来。
对于这名男青年在公交车上卖唱的做法,乘客李先生表示,只要不影响乘客安全,男青年的做法无可厚非,而且男青年的歌唱得不错,给车厢增添了更多快乐的元素,为此他也给了男青年五元钱。而乘客徐女士表示,她感到男青年的行为令人反感,公交车厢是公共场所,应该禁止这种个人行为,以免影响到其他乘客,因为公交车来自各地的乘客也不少,弹唱的噪音会让一些乘客听不到报站的提醒而耽误行程。
据交运温馨巴士223路驾驶员徐凯讲述,以前没见过这名男子,在行车途中突然听到车厢后部有人拿着话筒唱歌,但在行车途中他要保证安全驾驶,所以无法及时对男子进行制止。交运温馨巴士顺达分公司安全员赵静表示,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不得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内吸烟、饮酒、卖艺,以及实施其他影响车辆运营、乘客安全和乘车秩序的行为。“他一定有自己的难处,虽然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这种行为在公交车上是不允许的,也建议乘车的广大市民们,请不要在车厢中有此行为。”赵静说。
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