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增蓝色预警

2016-03-16 10:39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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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已于近日经省政府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预案》最大变化是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变为四级预警,由轻至重依次为蓝色预警(IV级)、黄色预警(III级)、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

  以往,启动最低一级的黄色预警,需要预测未来连续出现3天以上的重污染,启动预警、应急的门槛较高,也因此常常出现空气已深陷重污染却迟迟没有应急举措的情况,在当前公众对空气质量的高度关注下备受诟病。修订后,最低一级的蓝色预警启动门槛为: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天气,门槛大大降低。

  据悉,发布蓝色预警启动IV级响应时,各市政府应当至少采取5项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当预警达到黄色及以上时,则对应具体的工业减排比例要求。

  据省环保厅大气处介绍,各市预案也均将进行相应修订,其措施在省级预案基础上可以根据各市具体情况适当加严、不能放松。目前,潍坊、日照、德州、聊城、菏泽5市修订后预案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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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分级


  1、黄色预警 (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500

  3、红色预警(I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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