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16日消息 “涨工资后幼师们能比原来多发一千多元,还有保险和公积金,真是太高兴了,感谢国家、社会以及家长们的重视和关爱,我们也会积极更新观念,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正在中韩街道教育中心办理2015年教师工资补齐手续的中韩幼儿园园长于芬笑着告诉记者。据悉,近年来,根据市、区相关规定,中韩街道积极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截止到目前,街道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已达到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65。
幼儿教师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根据市、区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中韩街道持续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提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2015年,通过测算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四个街道上报的在编幼儿教师2014年工资应发数,在此基础上按照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65计算,得出农村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约为60128元,街道根据本数据对16所幼儿园220余名非事业编幼儿教师工资进行了补齐。
据了解,按照65的标准计算,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实发工资可达到3900余元。“除此之外,中韩街道地处崂山城区,幼儿园类别高,入园儿童多,幼师工作量非常大,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幼教事业发展,街道经研究后决定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街道根据辖区情况,每月还为幼儿教师额外增发266元。”中韩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根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街道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将进行再次提档,落实达到公办教师工资70的标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