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6日讯(记者 刘恺琦) 每抓获一名部级督捕的网上逃犯的,奖励10000元以上;每抓获一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奖励1000元;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的,每条奖励500-2000元……3月16日,记者从中韩街道综治办了解到,日前,中韩街道制定了《中韩街道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该办法是崂山区首个街道出台的奖励办法,自2016年3月10日起执行。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在中韩街道辖区内,居民抓获或配合民警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避免或制止了盗窃、抢夺、抢劫等案件的发生、提供破案信息等行为。治安特勤队员、治安联防队员、校园安保队员、物业小区保安、企业保安、社会治安志愿者等也适用本办法。
根据奖励标准,每抓获一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收容教育,或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人员,奖励1000元。每抓获一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每抓获一名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奖励2000元;每抓获一名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000元;每抓获一名特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抓获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的,视案件的情节及社会影响程度,奖励5000元以上。
抓获网上逃犯,则按以下标准奖励:每抓获一名省级以下网上逃犯的,奖励1000元;每抓获一名省级督捕的网上逃犯的,奖励2000元;每抓获一名部级督捕的网上逃犯的,奖励10000元以上。另外,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的,每条奖励500-2000元。
按照规定,申请奖励的人员(单位或个人)需填写《中韩街道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审批表》,同时必须附有主要事迹和公安机关认定结论。另外,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由中韩街道向崂山区综治委举荐确认,崂山区综治委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街道也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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