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安监局就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5·19”较大液化气爆炸事故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因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酒店方被拟处于罚款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负责人被拟处以罚款104920元的行政处罚。
爆炸事故现场。(资料图片)
公告显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青岛市市南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5.19”较大液化气爆炸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市安监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爆炸事故现场。(资料图片)
公告显示,王某作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青岛市市南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5.19”较大液化气爆炸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市安监局拟对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市安监局介绍,因相关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青岛市安监局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相关单位及个人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就上述行政处罚向我局书面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申请,逾期不行使将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事故回顾 2015年5月19日晚7时许,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发布情况通报,2015年5月19日凌晨5时10分许,在绍兴三路的喜众联锁概念酒店颐荷酒店发生燃气爆炸,目前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伤员已送医院,4人送401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爆炸事故现场。(资料图片)
(半岛记者 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