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张同顺) 3月18日,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记者了解到,我省首次启动了省直机关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试点工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残联6个部门各设1个岗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公务员。
根据招考公告,招考职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免缴考务费。报考残疾人定向招录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在《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肢体残疾级别、具体状况和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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