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被撞翻。
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冯希军 柴鹏 ) 近日,青西新区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程某酒精血检数值高达320.7mg/100ml,是醉驾起步标准的4倍多。在现场,司机一直说自己驾驶的是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应算醉驾。后经司法鉴定,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他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面临半年以下拘役。据了解,该电动三轮车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数值是岛城今年查获的醉驾司机中最高的。
3月6日晚11时左右,黄岛公安分局交警事故科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其驾车在青西新区双珠路与海园路路口处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过路口时与一辆由西向东直行的白色起亚轿车相撞,电动三轮车被撞侧翻,所幸骑电动三轮车的中年男子并无大碍,自行爬出车外。
据轿车司机介绍,当时电动三轮车速度很快,好像根本没有发现他的车一样,直接就撞了过来。见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并无大碍,起亚轿车驾驶员想要与其私了。在协商过程中,他闻到电动车三轮车司机身上有酒气,怀疑其酒后驾驶,放弃了私了的想法,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对方见他要报警,一个劲地求情。
民警赶到现场初步调查后,再三劝说下,中年男子才勉强接受了酒精吹气检测,仪器显示该男子构成醉驾。面对检测数值,该男子坚称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不算醉驾。随后,民警让其先抽血化验乙醇含量,并将其带回事故科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姓程,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电动三轮车是公司提供的送快递的交通工具,事发当天晚上自己在家闲来无事喝了两杯白酒,外出回家途中酒劲上头,脑子迷糊了没有看见右侧来车。
近日,经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程某驾驶的珠峰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程某驾驶的是机动车。
■释疑
不是所有电动车都是非机动车 民警介绍说,在一些市民眼里,燃油的车才算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是非机动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民警进一步解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必须持驾驶证驾驶。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仅这些电动三轮车,还有一些电动四轮车,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都属于机动车范畴。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等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照,不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将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听信厂家和销售商家的宣传,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此类车辆。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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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护栏坠沟中不敢报警 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尹彦鑫 ) 3月19日16时许,同三高速交警大队值班室民警通过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对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发现沈海高速公路下行线640公里处有一辆红色轿车撞坏护栏,车轮坠入排水沟不能行驶,但并没有收到该车辆的报警信息。
接到指令后,同三高速交警大队二中队郝明涛中队长带领民警迅速驾车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询问,驾驶员称自己中午喝了点啤酒。原来,驾驶员姓李,当天中午喝了酒后驾车拉着自己的老母亲经沈海高速公路去王台镇的亲戚家,发生事故后,司机知道自己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不敢报警,就和老母亲在高速公路上等待朋友帮助。
经测试,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等待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冯希军 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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