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部门下发通知 明确扶持军转干部创业政策

2016-03-22 07: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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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 张同顺) 为进一步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六部门下发通知,明确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政策。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可向工商注册地的人社部门按程序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014年1月1日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创业补贴方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符合条件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可申领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通知》明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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