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设点夜查,21点30分左右,一辆小型货车沿镇江南路南向北行驶至夜查点时,遇到民警逐车检查神色惊慌,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自称肖某某,没有携带,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后台进行查询,显示该证状态正常。
21日肖某某来到中队对违法进行处理,再次声称没有携带本人驾驶证,引起民警的警惕。值班民警通过肖某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结果发现网上照片与本人有些差异,肖某某竭力狡辩。办案民警一边设法稳住肖某某,一边通过网上查询的肖某某留下的联系电话进行联系。结果,真正的肖某某正在外地,并没有在青岛被查。在事实面前,该驾驶人最终承认,自己名叫周某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为了蒙混过关逃避处罚,之前所提供的身份信息不是自己的,而是其同乡的。
经核实后,交警部门认定其为无证及酒后驾驶,经批准,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对其做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 张俊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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