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城阳区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城阳区实际确定了城阳区门店建筑立面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并从一月份开始摸排整治,目前已拆除违法私设广告牌200余块,3000余平方米,力争在4月底完成城区15条道路、各街道18条道路整治工作,并将巩固提升行动向次干道延伸,使城市面貌更加整洁。
“一店一招”,违规牌被拆除
3月16日上午,城阳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城阳街道明阳路翰林院幼儿园对面的一处墙体违法广告牌进行拆除,执法人员表示,此广告牌为私自设立,没有经过审批,而且设立者所经营的店面已经关闭,执法人员组织拆卸工人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在正阳路与烟青路交界处附近,执法人员拆除了一家酒店招牌上方的某超市招牌,执法人员介绍,此广告牌也是私自设立,违反了“一店一招”的规定。一上午时间,执法人员共拆除了6处违规设立广告牌。
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提高城阳区门店建筑立面容貌水平,按照青岛市行政执法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初城阳区行政执法局结合城阳实际决定在前期门店建筑立面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区开展巩固提升行动,制订城阳区门店建筑立面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着力解决门头牌匾布局不合理、设置过多过滥、档次不高、建筑立面杂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门店建筑立面管理、执法体制,巩固整治成效,努力营造特色突出、形象鲜明、内涵丰富、格调高雅的商业氛围和城市环境。
排查与拆除同步
据了解,在自查整改阶段,城区共排查了需要整治的垂直于墙面的电子显示屏、灯箱84块,车体广告16辆,楼宇广告4出63块,门窗乱贴乱画300余处落地围挡广告10余处。已拆除落地广告牌6处500余平方米,巨幅、墙体、横幅等广告20余处1000余平方米,灯旗杆81块,落地幡旗广告50余块,大型电子显示屏1块30平方米,更换工地破损围挡画面1000余平方米,清楚各类车体广告20余辆。各街道的整治工作也同步进行,目前黑龙江路、重庆北路、机场迎宾路汽车北站周边正在加快推进。
行政执法部门将对整治后的区域实行“无缝隙执法”“回头看督查”行动,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努力使门店建筑里面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做到标准不降低,守住目标原则,使城市面貌得到改变提升。
八类违规设施将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提升行动针对全区主要道路所有门店建筑立面,共有城区15条道路和各街道18条道路,主城区道路:正阳中路、长城路、青威路(城阳段)、文阳路、兴阳路、华城路、春阳路、春城路、中城路、和阳路、崇阳路、明阳路、艳阳路、国城路、德阳路;城阳街道(正阳中路、瑞阳路、民城路);流亭街道(重庆路、黑龙江路、民航路);夏庄街道(王沙路、黑龙江路、天风路);惜福镇街道(王沙路、百福路、铁骑山路);棘洪滩街道(204国道南万路段、岙东路、荣海三路);上马街道(岙东路、育英路、正阳西路)。“今年我们将立正完成这33条道路的巩固提升工作,并将行动延伸至次干道。”执法人员表示。
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表示,依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2010~2020》《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设置技术规范》等要求,有八类违规设施将被整治,包括(一)严格按照“一店一招”(一家店铺只能设置一处门头牌匾)标准,对多设乱设的门头牌匾予以拆除;(二)整治电子显示屏(LED)等设施,对垂直于墙面设置的电子显示屏(LED)、灯箱等设施予以清理,对平行于墙面设置的电子显示屏(LED)设施予以规范;(三)清理店外非法设置的各类移动广告、灯箱等设施;(四)整治门店周边建筑立面、橱窗等乱贴乱画现象;(五)整治门头牌匾出现画面污损、变形,字体、亮化残缺等现象;(六)整治楼宇广告,消除视觉污染;(七)整治长期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车体广告;(八)其他涉及需要整治的违法行为。
文/图 记者 赵伟华 本报通讯员 刘为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