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得"为医疗纠纷划定红线

2016-04-01 10: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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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对于引发舆论关注的医闹事件,一些地方政府或医院往往迫于舆论压力,在医疗事故原因尚未查明、责任尚未认定之前,就尽快赔钱以息事宁人。这样做不仅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反而会让人觉得医院理亏、有错在先。

  3月30日,国家卫计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得到制止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本报3月31日A29版报道)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频爆出,医闹行为屡见不鲜,导致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受主客观条件限制,医疗行为难以100%治愈疾病。所以,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首先要明确责任,才能进一步解决问题。而现实中,一些患者家属在责任还没有认定之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找人去医院闹,甚至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导致医护人员人人自危。

  四部委通知里提到的多种措施,直指各种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让相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有规可循,对试图以闹取利者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几乎所有的诉求都可以通过法治渠道解决。无论医疗纠纷责任在谁,患者家属都应依法理性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绝不能无原则地调解、纵容。

  实际上,并非所有患者致死事件都跟医疗过错存在关系,很多时候是疾病本身的因素造成的。然而,对于引发舆论关注的医闹事件,一些地方政府或医院往往迫于舆论压力,在医疗事故原因尚未查明、责任尚未认定之前,就尽快赔钱以息事宁人。这样做不仅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反而会让人觉得医院理亏、有错在先。

  例如,前段时间江西修水县一男婴打点滴意外死亡,家属认为医院未做皮试导致婴儿过敏致死,集聚数十人到医院讨说法,一度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当地县领导为了息事宁人,要求医院先行赔偿男婴家属2万元,但家属对此仍不满意。而事后南昌大学医学院病理与法医学系出具的尸体解剖报告显示:男婴因患间质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排除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

  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医闹后,如何妥善地解决?四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指明了方向,也划定了红线:对医闹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绝不纵容;对医疗纠纷,要先还原事实真相、厘清责任,再决定医院是否赔偿。这些规定,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更好地保护医生和整个医疗行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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